近日,网上流传一个视频,内容是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一名92岁的老人,被儿子儿媳关进猪圈生活好几年。当地乡党委、政府接到村干部报告后,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处理此事,目前老人已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当地警方表示,将作进一步调查。发布视频的网友称,老人叫杨某,今年92 岁,是凤山县金牙瑶族乡更沙村陇阳组人,按辈分,他应该称呼“太姑婆”。“老人被儿子儿媳关在猪圈里好几年,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打骂,没有一件好衣裳,没有被子盖,人在做天在看,不孝敬自己老人的人会有报应,会遭天谴的。”该网友极为愤慨。(1月11日《现代生活报》)
想必无论是谁看到这样的消息,都会感到痛心!虽然老人的儿子和儿媳也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可在父母面前就是晚辈,就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像这样把老人关进猪圈,让老人在那里受苦受罪,连起码的卫生条件都达不到,做儿女的怎么就能如此无情残忍?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可这位儿子连动物都不如。老人眼睛里有沙子,看不见东西,她穿着脏衣服,全身恶臭,衣食都成问题。在村干部调节时,儿子和儿戏媳竟然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这就公然践踏了做人的良知和底线。如果构成虐待罪,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事实上,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并非个例,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只不过虐待的方式不同罢了。面对虐待老人事件的频发,公众愤怒,让所有人都痛恨虐待老人的不孝子女,也同时发出了对被虐待老人的援救之声。哪一位父母不是把自己的孩子含辛茹苦地养大,直到子女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而当父母年迈的时候,照顾父母、善待父母、孝敬父母就成了做儿女的义务。可是,就是有些做子女嫌弃老人,认为老人变老了就是累赘,甚至打骂父母、虐待父母。有些是物质上的虐待,有些是精神上的虐待。而无论如何,虐待父母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虐待父母的现象在农村又表现得十分突出。这是由于农村老人一般受教育较少,不懂什么是侵害自身的权利,也不知道儿女虐待自己是违法行为。因此,这部分老人的维权意识较差,遇到自己被虐待,很少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一般都是忍气吞声。也正因为如此,其子女就更加变本加厉,从而导致农村虐待老人的现象一再上演。这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文明社会背道而驰。所以,关注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就该成为一项重点工作。农村基层组织也一定要负起责任来。像该这位被虐待的老人,她被关了好几年,那么村干部和其他基层组织难道就没看见?直到被曝光才出来,这就很说明问题。
农村虐待老人的问题比较复杂,其中就包括法律意识的淡薄,所以,加强执法部门对农村地区虐待老人现象的调节、监管,以及基层组织的干预等,就显得十分重要。也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协调功能,利用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救助那些受虐待的老人,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其中,大力宣传《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让老人知晓自己该享有的权利,让做儿女的抚养人,也知晓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孝敬老人,天经地义,虐待老人,天理不容;绝不能让虐老现象成为社会之痛。敬老、爱老是美德,一直是广受赞誉和颂扬,更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和觉悟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在广西凤山县发生的这起虐老事件就警示我们,只有人们充分意识到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只有让德行善举回归,家庭才能和睦,尊老、爱老的风气才能形成,期待中的和谐、文明社会才能照进现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