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喜看公务员队伍为残疾人开绿灯
2017-01-10 09:55:00 来源:荆楚网

云南省日前发布《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根据规划纲要,云南省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制度和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制度,在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1月9日《人民日报》)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在参与就业的选择上处于劣势。我们为关爱残疾人朋友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各种补贴、援助,帮助恢复健康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经济上援助残疾人不如帮他们自立自理。因此,培训残疾人朋友一技之长,为他们就业提供机会,这才是上策。

事实上,政府在帮助残疾人朋友自立自理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各地不但出台对残疾人的帮扶救助政策,也出资开展了一系列的就业技能培训。同时,《残疾人就业条例》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对于完成残疾人就业比例的企业减免税费;而不能完成相应指标的企业,也适当处罚。

政府在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上采取了救助措施,令人欣慰。然而,在公务员的招聘录用上,残疾人却存在隐性歧视。虽然从法律法规上看,公务员招聘不得歧视残疾人,但事实上呢?残疾人往往会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而遭到排挤,鲜有残疾人能获得公务员资格。可以说,虽然一些残疾人朋友能通过笔试,但也会在面试环节亮红灯。

公务员是官员的起点,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国家对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选拔官员非常在意相貌。据悉,清代的科举考试有一套严格的选拔制度,待选拔的官员要过“身、言、书、判”四关,“身”即形体,要求待选拔的官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堂堂。至于罗锅宰相刘墉,不过是一种杜撰和传说而已。从那时起,残疾人就很难在政府官员的仕途上有所作为,哪怕你再有才华也不行。

残疾人难道不能做公务员吗?当然不是,政府法规上明确用人单位中不低于1.5%的残疾人,但政府自己呢?公务员队伍中的残疾人达到比例了吗?恐怕没有吧。己不所欲,勿施于人,自己不能做到,你好意思要求企业遵守规矩吗?关爱残疾人,政府应身先士卒。如今,云南省在发表的《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强调,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这于残疾人朋友而言,无疑是善政,我们为之点赞,也希望云南善政能抛砖引玉,期待有更多的省份跟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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