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们在尝到网络“红利”的同时,也有人因为沉迷网络而染上网瘾,这其中不乏心智还未健全广大青少年。
就在7日,法制日报报道了有关网瘾少年的文章——《中国拟出台新规 电击、体罚等戒网瘾手法有望彻底消失》,文章披露黑龙江网瘾少女陈某某从网戒学校出来弑母事件,令人惊愕之余,也向社会提出了一个新课题,那就是戒除青少年网瘾,仅靠网戒学校是否还能行得通?
曾经我们都有这样的习惯思维 ,问题少年送到“特殊学校”,网瘾少年送到戒网学校,认为这样就是进了保险笼子,万事大吉,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唯一的、最好的改造问题少年的最佳办法。
我们再回到这篇报道,从中可以看出,截至2016年6月,我国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国网民23%,达1.6亿。调查显示,有90.1%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深受网络影响。如此庞大少年网民大军,可见一般。不仅如此,七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是因网络而起。由此看出,网瘾少年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而仅靠几所戒网学校,又怎能承载家庭之痛、社会之责呢?
令人更可悲的是,网瘾少年即使到了网戒学校,遭遇的却是网戒学校“大显神通”的殴打、电击、药物、体罚等暴力“待遇”,这种使用失当的教育手段,让本来心智不全的未成年人教育“雪上加霜”,黑龙江网瘾少女陈某某弑母,在如此学校“疯狂教育”下,难道仅仅还是个案吗?在这里,有社会民众质询:网戒学校难道是少年戒网瘾的一把“万能钥匙”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正如“小马拉大车”一样,网戒学校承载青少年戒网瘾已是力不从心,那么带之而来的原本一个教育命题,现在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体制,打造一个家庭、学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安全教育网络。值得可喜的是,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管理体制,厘清了家庭、学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的职责,殴打、电击、药物、体罚等,在各种网戒学校“大显神通”的针对网瘾少年的戒瘾手法,将有望彻底消失。我们有理由相信,治理未成年人网瘾即将迎来曙光。
作者:吴忠祥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