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侦破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该局依法取保候审。
4月20日,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台头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乡宁县台头镇吉县煤矿风口附近赵某的核桃树地边的大树被砍伐。接举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现查明:2010年开始,赵某承包了乡宁县台头镇油峰岭村北面裴垣的集体耕地,并栽植了核桃树。为了不影响核桃树生长,赵某于2017年1月份,携带斧子擅自将乡宁县台头镇油峰岭村北,自己核桃树地边的国有林区内地径为32厘米至70厘米的20棵林木,采用砍伐、剥皮(环剥)的方式故意毁坏。其中油松林木8棵、辽东栎林木6棵被砍伐;油松林木3棵、辽东栎林木3棵被剥皮。20棵林木折合立木材积16.9306立方米,价值32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