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老板含冤而死后4年获无罪:生前因贷款获刑
2016-10-19 16:30:00 来源: 澎湃新闻

原锦坤公司所在地,现在已经被当地政府租作他用。在死去4年之后,2016年5月27日,九泉之下的祁锦坤获得无罪判决。

原标题:湖南民企老板死后4年获无罪:生前百万贷款已还,仍因此获刑

10年前,因为两笔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湖南湘潭民企老板祁锦坤的湘潭县锦坤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坤公司”)先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还钱,随后其个人又被公安部门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同一案情在法院民事判决祁锦坤的公司还钱之后,同一法院又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其个人10年有期徒刑。

服刑中,祁锦坤两次向市、省两级法院申诉喊冤,最终仍以有罪之身死于肺癌。死后4年,迟来的的无罪判决却揭示出惊人真相:60万元和100万元的两笔贷款都有抵押,且非重复抵押;100万元的贷款还有人担保,在祁被判有罪的半年前,100万元贷款本金已经由担保人偿还。原审判决遗漏了保证人连带担保、贷款已归还的关键事实。

2016年6月、9月,祁锦坤的家属分别向市县两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在此过程中,家属发现这100万元债权的谜团:既然100万元贷款早已归还,为何后来民事执行终结时,法院又向银行发放债权凭证?这多出来的100万债权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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