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中文站 7月20日报道
美国众议院下属的一个委员会周三批准了一项全面的提案,允许汽车厂商在未达到现有汽车安全标准的情况下部署最多10万辆用于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并且禁止各州针对这些测试用的自动驾驶汽车执行相关的无人驾驶汽车法律法规。
共和党议员罗伯特-拉塔(Robert Latta)领导着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下面一个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附属委员会。他表示,全体委员会将在下周对该提案进行投票,在那之前他将继续考虑对提案进行必要的修改。
如果该提案下周在全体委员会投票中获得通过,下一步将提交给众议院审批,但那将是9月份以后的事了,因为众议院将在夏季休会,9月才会重新召开会议。
这将是美国为加快将自动驾驶汽车推向市场而制定的首个重要联邦法规。如果该提案获批并正式立法,汽车厂商在测试先进的汽车技术时就不需要向政府监管机构预先提交申请,只需要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即可。
本周一公布的草案称,汽车厂商必须证明自动驾驶汽车“功能正常并且包含故障安全功能”,但交通部门不得在审核安全评估报告时对高度自动化汽车的部署或测试另外附加条件。
这个问题现在已变得非常紧迫,因为2015年美国公路交通死亡人数达到了3.52万人,比上年增加了7.7%。这也是自1966年以来公路交通死亡人数年增长率最高的纪录。据美国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的前9个月,交通死亡人数攀升了近8%。
当前的美国联邦汽车安全法律法规禁止汽车厂商销售无需人工控制的自动驾驶汽车。汽车厂商必须满足近75项汽车安全标准,其中很多标准编制的前提条件是汽车必须由一名持有合法驾照的司机来控制。
通用汽车、Alphabet、福特汽车、特斯拉以及其他一些公司一直在游说国会,希望联邦政府抢先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加州和某些州可能会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部署和测试设置一些限制条件。
按照该提案规定,各州仍然可以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注册、执照、责任、保险和安全检查制定相关的规定,但是不能设定自动驾驶汽车的性能标准。
汽车经销商希望最终的法案能够澄清一点,即这项举措不会与关系到各州经销商特许经销权的相关法规产生冲突,后者通常禁止汽车厂商直接把汽车卖给消费者。
消费者联盟(Consumer Union)周三表示,这项提案需要进一步修改,必须“确保汽车厂商能够证明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不会让消费者在事故中面临更大的风险。”该组织反对“在没有制定出强有力的联邦安全标准的情况下限制各州安全机构的权力。”
去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政府公布了自动驾驶汽车的自愿性指导规则,要求汽车厂商提交一份包括15个问题的安全评估报告。特朗普总统的交通部长赵小兰说,她计划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更新这些信息。(编译/林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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