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创业观察2016/2017中国报告发布:中国创业活动的质量在提高
2018-01-29 10:54:00 来源:腾讯教育

2018年1月27日,由清华大学二十国集团创业研究中心和启迪创新研究院联合完成的全球创业观察中国研究成果发布会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的清华x-lab场地举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巡视员柴海山、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载、启迪创新研究院专职副院长陈鸿波到会致辞,清华大学二十国集团创业研究中心主任高建教授发布了报告。

全球创业观察(GEM)2016/2017中国报告是由清华大学二十国集团创业研究中心下的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发布的第十四份年度中国创业观察报告,本次报告的主题为中国创业的质量、环境和国际比较。报告对中国创业活动的质量、环境以及与G20经济体之间创业活动的共性与差异进行分析,主要发现如下:

1、中国创业活动的质量在提高。从中国早期创业活动的结构特征来看,机会型创业比例由2009年的50.87%提高到2016-2017年度的70.75%;同时,中国创业者的产品创新性、创业成长性和国际化程度在提高。2009年,20.19%的创业者认为自己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创新性,2016-2017年度这一比例为28.76%。2009年,15.65%的创业者认为企业具备高成长潜力,可以在五年内创造10个及以上就业岗位,2016-2017年度这一比例为22.74%。创业者的海外客户比例提升最为明显,2009年仅有1.4%的创业者针对海外市场,而2016-2017年度7.67%的中国创业者拥有海外客户。从创业者的背景和创业活动的创新性、成长性及国际导向来看,中国创业活动的质量提高了。

2、中国创业生态环境在改善。中国创业环境综合指数由2010年的2.87上升到2016-2017年度的3.10, 说明中国创业环境的总体情况在不断改善。具体到创业环境条件,中国创业环境在金融支持、政府政策以及社会文化规范方面较2010年都有了明显提升,但在教育培训、商务环境和研发转移方面改善缓慢或停滞不前。与创新驱动经济体和G20经济体平均水平相比,在商务环境方面亟需加强。

2.1、中国创业环境在金融支持、政府政策以及社会文化规范方面较2010年提升显著。2010年中国金融支持的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54,2016年提高到3.32; 2010年中国政府政策的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66,2016年提升至3.02; 2010年中国社会文化与规范的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97,2016年提高到3.47。

2.2、在教育培训、商务环境和研发转移方面改善较为缓慢。2010年中国教育培训的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38,2016年该数字为2.61。 2010年中国商务环境的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54,2016年该数字为2.58。研发转移方面,2010年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65,而2016年该数字降为2.49。

2.3、与发达经济体和G20经济体平均水平相比,中国在商务环境方面亟需加强。2016年中国商务环境创业环境条件得分为2.58,与加拿大(3.39)、德国(3.35)和美国(3.30)等发达国家的商务环境创业环境条件得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与其他G20经济体相似,青年是中国创业活动的主体,高收入人群更愿意创业,社会对创业的认可程度较高,创业动机以机会型为主。

3.1、中国创业活动最活跃的年龄段是18-34岁的青年阶段,占总体创业者比例的44.39%,G20经济体平均比例为43.19%。

3.2、中国较高收入人群(收入较高的33%人口)中有13.84%为创业者,而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人群这一比例分别为6.47%和6.9%,G20经济体中高收入人群创业的平均比例为13.23%。

3.3、中国有70.29%的受访者认为创业是一个好的职业选择,77.78%的受访者认为成功企业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79.32%的受访者认为可以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成功创业的故事,G20经济体中这三项指标的平均比例也都超过60%。

3.4、企业不盈利是中国和G20经济体创业者中止创业的主要原因,中国因为企业不盈利中止创业的比例为38.91%, G20经济体平均比例为30.66%。

4、中国在创业活跃程度、女性创业比例、创业者受教育程度、高附加值商业服务业创业和创业者创业能力自我感知方面与G20其他经济体存在差异。

4.1、创业活跃程度包括早期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型员工比例(内创业)和成熟企业拥有比例。早期创业活动指数是指18-64岁的年龄群体中,参与企业创建或运营企业少于3.5年的个体数量在每100位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创业型员工比例是指作为员工参与到创业活动,例如开发和建立新的业务或分支机构的人员比例。成熟企业拥有比例是指在同样的年龄群体中,拥有并自主管理一家运营超过42个月企业的人口比例。2016-2017年度,中国早期创业活动指数为10.5,创业型员工比例为1.2,成熟企业拥有比例为7.5,总体创业活跃程度处于G20经济体中间水平。

4.2、中国女性创业活跃程度约为男性的70%。G20经济体中,印度尼西亚女性创业比例最高,约为男性的1.2倍,日本的女性创业比例最低,约为男性的1/4。

4.3、中国参与早期创业的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47%,处于G20经济体中间水平,低于发达经济体。例如,G20经济体中加拿大、法国、美国的高学历创业者比例分别是82%、81%和79%。

4.4、商业服务业(信息通讯、金融、专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相对于顾客服务业和第一、第二产业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中国商业服务业的创业比例相对较低为12.46%,而顾客服务业的创业比例最高为62.68%。G20经济体中英国(34.7%)、美国(33.6%)和法国(31.4%)等国家商业服务业创业所占比率均较高。

4.5、中国创业者认为自己具备创业能力的比例较低,为29.8%。G20经济体中平均有44.8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具备创业能力。因此,中国创业者需要进一步提高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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