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乐山某高校毕业将近两年的蔡森(化名)至今仍然深陷“校园贷”泥淖,4月17日,他决定暂时“停用”贷款时登记的两个手机号,“受不了天天催,等攒够钱了再说。”
大学期间超前消费、创业失败以及虚荣心作祟……尽管背负的“校园贷”欠款本金仅有4万元左右,不至于像极端案例中“几千元滚成数十万元”那么夸张,但蔡森仍认为,自己就是“大学生身陷‘校园贷’”的一个典型: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毕业两年,一事无成。
根据央视4月19日报道,在23939个大学生调查样本中,对于“你了解‘校园贷’的相关金融和法律风险嘛?”问题,37%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26%的大学生表示基本不知道,22%的大学生表示部分知道,仅有1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
专家建议,针对不良“校园贷”,高校应加强学生理财素养教育,把“校园贷”作为高风险项目加以预警。同时学生需增加维权意识,“如果学生因此受到暴力威胁,甚至被迫做出违法的事,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毕业两年仍没还清“校园贷”
4月18日,蔡森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大学时期初次接触“贷款”是在2013年,“买苹果手机,贷5000元,最后还了7000多。”再次贷款是为“创业”。“和两个朋友开餐厅送外卖,找借款平台借了4000元,最终没有经验,亏了。” 这次失败导致蔡森经济状况变得越来越差,尽管这次欠款由其父母帮忙“填平”,但他逐渐养成了依赖“校园贷”的习惯,最终越陷越深。
“2014年年底,在一个贷款平台上借了3000元钱,每个月还500多元,过了两个月还不上了,又在另一家贷款平台,借了2000元,想着往后几个月都用这笔钱来还账,但到了下个月,早花完了,于是再借,以贷养贷。”
雪球越滚越大,最终,蔡森同时在5家“校园贷”平台欠债,本金近4万元,利息“没算清过”。蔡森称,自己接触的“校园贷”,一般是借3000元,利息是一个月60元,年利率24%,“比较狠的是,有网贷平台借1000元,一个星期利息就60元,到期还不上,得给90元的续贷费。”同时,服务费、放贷费等明目另算,“到手的钱一般比借款金额少几百元”。
“钱还不上的时候,天天给我身边的人发信息,说我欠了1000元钱,一人凑10元,帮忙一起还。” 蔡森告诉澎湃新闻,申请贷款时,对方通常会让他提供手机号一定时间内的“通话单”,一旦出现钱没还上的情况,“就挨个儿给上面的电话号码发信息、打电话”。
“一些同事收到(催债信息)后来问,我也觉得很难堪,只能告诉他们‘发信息的是骗子,别管’。”蔡森称“催债者”最常用的方式“威胁、骚扰”,将贷款时所留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发到贷款者亲友那里,甚至挂到网上。
央视“新闻1+1”4月19日报道,湖北恩施女生小周(化名)在武汉上学,因为购物时消费能力不足,找到某“校园贷”平台,接受了“裸条”式的高息贷款,每星期需要还200多元利息,但小周一个月的生活费才1000元,于是在借款方的介绍下,小周又找到别的借贷平台,借钱还债。“最终5000元左右的借款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滚到了26万余元。因还不上钱,小周的裸照也被贷款方发了出来。”
蔡森告诉澎湃新闻,毕业近两年来,每个月为了还贷款,“工资几乎没剩的”。最近他将手机上的网贷软件全部删除,“不敢去看了,收拾不了。不是贷款利息年利率不能超过36%么?他们也违规了,等我攒够钱了,该还的本金和利息会还,多的我不管。”
蔡森觉得自己就像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大风厂厂长蔡成功,“用贷款来还贷款,结果陷进去了”。“毕业两年,身边的同学事业有成,也有结婚的,而自己还在还债,活得太压抑。”蔡森承认自己没有财务方面的规划,沉溺于超前消费,“导致今天这种局面”。“现在但凡有学弟来打听某借款软件是否靠谱,我都直接说,你缺钱找家里要,‘校园贷’呢千万别碰。”
高校应加强理财素养教育
大学期间,与蔡森同寝室的5位同学,除两人外,其他人均有贷款。“这东西在学校很流行,我们也没有什么风险意识,最初就是觉得挺方便。”蔡森说。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工作处老师4月19日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该校“大学生‘校园贷’使用情况”显示:90%的大学生选择“校园贷”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手机、电脑等大件物品;女生主要用于购买衣服、化妆品等;极少数同学用于学业教育、创业。“同时不排除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贷相关生活费。”
“高校需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财教育,把‘校园贷’作为高风险项目加以预警。”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4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投资、借贷行为负责”,但必须认识到,一些学生“攀比消费意识”较重,又缺乏风险防控能力。
教育部2016年10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利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面向广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避免“病”急乱投“贷”。此前,教育部也有发文,鼓励高校开设相关课程。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老师介绍,该校先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0多个,“覆盖全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引导、防范教育和贫困扶持三个方面。”另据中国教育报报道,长江大学为此专门开了财经素养课,给学生讲解“校园贷”知识及风险。
近日发生“女生因‘校园贷’欠债数十万烧炭自杀”的厦门华夏学院,此前也组建了一支“防患和规避网贷风险”校园学生督导队,对“校园贷”的清理整治进行专项督导。“那些人都很可怕的,他们贴小广告、发帖,渗透性非常强,我们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每次开班会都会跟同学说,不要接触这些东西(“校园贷”),反复沟通,包括发放书面材料,网站上做一些宣传。” 该校一名辅导员称。但这仍未阻止悲剧的发生。
“建议在校大学生申请任何渠道的贷款,都必须提交家长意见、学校意见,而非学生个体就可申请,这就避免学生被非法机构所骗,而家长和学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审查作用。”熊丙奇说。
律师:我很纳闷为什么没有学生维权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4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年底引爆舆论的“校园贷裸条”事件,以及夸张的年利率令人震惊。他认为,诸如“裸条”这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的最基本原则,以及公序良俗,通过这种方式“放贷”,“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很多暴力催债行为,这些涉及违法,如果学生因此受到暴力威胁,甚至被迫做出违法的事,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他介绍,法院在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中,年利率低于24%的,法院支持;在24%~36%的,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借贷方)给了别想要回,不给(放贷方)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的,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校园贷’多是短期贷,比如一个星期、一个月,利息高低较为隐蔽,算年利率时会折算。”
周铭强调,在计算利息时,应该以实际到手的金额为准。“一些不良‘校园贷’,到手金额远低于借款金额,这是高利贷的惯用手法。” 对“校园贷裸条”、利率违规及暴力催债的报道很多,但周铭从未看到有学生为此维权。“《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的工人尚且知道打官司,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在我们看来放贷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行为,为什么没有人拿法律维权呢?”
(澎湃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