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阳市委、市政府对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黄其洲(曾任南漳县长、县委书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黄其洲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担任南漳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妻子在企业入股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领取妻子“吃空饷”期间的工资;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涉嫌犯罪。
黄其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毫无党性观念和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襄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黄其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