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到底孰强孰弱?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广东省、江苏省和北京市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
由福建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等单位联合攻关编写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5-2016)》蓝皮书28日发布。蓝皮书对2014~2015年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名。
中国省域竞争力排名图示。资料来源:2017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
个别地区排位跨区段变化
据蓝皮书课题组介绍,2015年全国31个省、区、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湖北省、河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重庆市、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湖南省、河北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陕西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2014年全国31个省、区、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江西省、重庆市、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海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课题组介绍,与2014年相比较,2015年排位上升的有10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排位上升了2位,河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和云南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13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8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辽宁省,排位下降了5位,其次是黑龙江省,下降了3位,此外,四川省、湖南省和陕西省均下降了2位,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也都下降了1位。
2014-2015年期间,个别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表现在河南省由中游区跨入上游区,前进了2位,辽宁省由上游区跌入中游区,下降了5位。
经济综合竞争力缓慢上升
从2014-2015年各省、市、区综合竞争力得分升降来看,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23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上升趋势,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上海市,增加了3.03分,其次是浙江省、江苏省、重庆市和福建省,都增加了2分以上。但也有8个省份得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下降了2.16分,其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和陕西省,得分下降幅度也较大。
从全国平均分值来看,2015年为39.8分,比2014年微幅上升了0.90分。总体来看,2014-2015年全国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中国区域经济新动能培育的影响下,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了缓慢上升。
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分布很不均衡,2015年,全国有一半多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集中在30-40分之间,整体上看,都比较分散,而且呈现偏态分布。从2014年-2015年的对比情况来看,各省份得分的分布有较大变化,其中得分在30-35之间的省份由8个减少到6个,在35-40之间的省份由8个增加到11个,特别是60-65分之间增加了2个,其他得分区间的省份数量变化不明显。
相同区位内部的各省份的得分差距也比较明显,同样是处于上游区,排在第10位的河南省与排在第1位的广东省在评价总分值上相差了20.56分;但是处于中、下游区的10个省份得分比较接近,排位第11位的重庆市得分为39.9分,比排位第20位的陕西省仅多出4.4分,同样是处于下游区,排在第21位的海南省比排在第31位的西藏自治区超出7.4分。处于上游区的10个省、区、市平均分值为51.4分,处于中游区的10个省的平均分值为38.0分,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区、市的平均分值为30.8分,比差为1.67∶1.23∶1。
课题组介绍,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5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50.5分、中部地区38.4分、西部地区32.5分、东北地区35.4分,比差为1:0.76:0.64:0.70。与2014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扩大,扩大了1.64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上升,但差距仍然较大。此外,东北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所扩大,而且幅度也较大,扩大了2.25分,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所扩大,但幅度较小,扩大了0.48分。
从2014-2015年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变化情况看,四个地区平均分值各有变化,其中东部地区平均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1.86分,中部地区平均得分增加了1.38分,而东北地区平均得分下降了0.96分。由此反映出各个板块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化出现分化现象,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的协调性还有待提高。
四大区域各自特征明显
课题组介绍,从全国四大区域内部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分析来看,表现为以下特征:
东部地区10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绝大部分都在上游区,只有河北省和海南省处于中游区,其他8个省份都处在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上游区,并且排位比较稳定,基本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说明东部地区在全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内部,竞争格局也是不平衡的,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海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就是同样处在上游区的省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竞争力得分结果显示,除广东省以外,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和山东省得分都在50分以上,福建省得分相对较低。
中部地区6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湖北省、河南省处于上游区,山西省处在下游区外,其他3个省都处在中游区。与2014年相比,2015年湖南省的综合排位下降了2位,其他省份排位都有上升。从竞争力得分来看,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得分差距较大,与西部地区之间得分差距较小,这说明从整体上而言,中部地区尚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中部地区内部的6个省份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分别处于上游区、中游区和下游区,其中湖北省处于上游区靠后位置,河南省、安徽省和湖南省都处于中游区的前列,江西省处于中游区的靠后位置,山西省则处于下游区。从地区内部的排位变化来看,中部地区各省份竞争力相对变化不明显。
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大多数处在下游区,但是也有个别省份处于中游区,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中游区,其他各省份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地位。从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只有东部地区得分的64%,表明其竞争力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很多省份的竞争力得分差距很小,其竞争力劣势就不太明显。从2014-2015年得分变化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增加幅度比较小,但延续了往年的变化趋势,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说明西部地区的竞争力在逐步提升。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内部来看,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使得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的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稳定,除了少数省份排位有所调整以外,没有太大的变化。
东北地区3个省份相对于其他地区,2015年竞争力有所下降,处于上游区的辽宁排位下降了5位,从上游区降入中游区,吉林省处于中游区,而黑龙江省则处于下游区,平均得分也有所下降。从东北地区内部来看,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排位与辽宁省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