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咸宁北站3号站台被特警持枪包围,3时48分,一趟从广东开往武汉的动车停靠在咸宁北站,从5号车厢押解4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其中两名男子是台湾人。据了解,他们以“逮捕证”进行诈骗,咸宁一女子被骗49万元。
咸安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11月7日下午,咸宁女子徐某报案称,她被骗了49万元。
据徐某介绍,6日上午,她收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省公安厅涉及拐卖儿童案件办案民警,说她涉嫌拐卖儿童将被逮捕,建议她去有电脑的宾馆,输入网址,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逮捕令。
她到咸宁市区一酒店开房,打开电脑输入对方提供的网址,一看,确实有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她吓得不轻。
这时,对方来电告诉她一个电话,称是省厅的,让她回拨过去核实。
回拨过去,电话那头自称是省厅民警,让她将所有银行卡账户的钱打到对方提供的账户上。
正好卡里有20多万元准备买房,她按照对方的提示在电脑上转了37万元。到了晚上,对方让她交1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她从ATM柜上转了2万元。
在对方不断的催促下,她借了一张大额信用卡,也被刷走。对方表示,24小时后会退还给她。
到了7日下午,她的卡上没有收到钱,打电话过去也无法打通。她预感不妙便报了警。
办案民警发现,徐某转过去的钱在15分钟内被转了5级账户、分散到30多个帐户,而后,嫌疑人在广州白云区某银行ATM机上,从8个银行卡里把钱取走。
警方通过调查录像,查到了取款的两名女孩,身边还有一名男孩,再通过路面监控锁定嫌疑人2女2男。
据查,嫌疑人黄某和陈某两男子才20多岁,都是台湾人;取款女子祝某和刘某一个18岁,一个17岁,湖南衡阳人。
22日下午,专班民警在东莞酒店将四人抓获。据交代,祝某是黄某的女朋友,刘某与祝某是老乡,四人上线在台湾,陈某雇佣黄某取款,黄就找了祝某和刘某帮忙。
据初步调查,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四人一共取了500多万,存到上线指定的账户。
目前,四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鹏 通讯员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