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通报1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6-06-12 16:09:00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王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少军虚报、冒领国家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团风县上巴河镇大屋湾村违规变卖惠农物资,违规接受赞助款未入村账,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诗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团风镇金鸡山村虚报、截留低保金,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元保,村财经委员李宏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红安县七里坪镇熊家咀村截留、冒领涉农资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儒金,村财经委副主任程建生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麻城市盐田河镇郑家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继书,村财经委员马兴伟,冒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罗田县凤山镇登场坳村截留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建华,村委会副主任蔡艳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英山县雷家店镇上沟村党支部书记石继崇违规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英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闵锐侵占扶贫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浠水县兰溪镇竹林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火山,违规将家属列为低保扶贫对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浠水县丁司垱镇郭毛岭村十组组长陈凤华违规向群众摊派农网改造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蕲春县蕲州镇尤树垴村妇女计生委员张玉霞漏登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导致其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部分单位违规套取挪用国家专项改造资金,村镇办副主任朱元春履职尽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蕲春县刘河镇大公福利院院长梅金文虚报、套取国家民政专项资金,违规收取社会救助款用于福利院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武穴市花桥镇郑公塔社区违规收取居民建房款用于开支烟酒副食,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容生,财经委员蔡文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武穴市万丈湖办事处新港社区党总支书记袁文忠,未认真调查核实,违规确定1名扶贫对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黄梅县大河镇广文冲村截留惠农补贴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帅仲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兼财经委员兰海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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