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心里郁闷,襄阳市南漳县一名男子深夜驾驶着自已的新轿车,变换方向六次撞击信号灯护栏,最终致使护栏损坏后。4月1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嫌疑人刘某罚款和拘留处分。
3月29日晚十点四十九分零五秒,一辆黑色无牌小桥车驶入南漳县经济开发区涌清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以均匀的速度撞向红绿灯信号灯护栏后,稍作停顿,撞击了第二次。随后,驾驶员绕着护栏行驶一周后,变换了方向,撞向另一面护栏,在此方向,驾驶员同样撞击了两次;紧接着,小轿车驶离路口掉头后,又来到护栏第三面,同样撞击两次。短短一分四十秒时间内,该车总共六次撞击护栏后,驶离了事发地。
接警后,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方面进行现场堪查,一方面安排警力沿着事发地点展开搜索,在搜索到城关镇桐树店杨洪修理厂路段时,发现一辆黑色无号牌轿车斜停在路边,且前挡风玻璃被砸碎,民警经过询问判定该车辆即为撞击护栏车辆,遂将车辆暂扣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刘某因为与妻子发生争执后,赌气反复冲撞红绿灯护栏。
4月1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刘某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刘某对此表示非常后悔,不该逞一时之气触犯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