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官员为私生子加速敛财,有的却在养别人的孩子
2018-08-08 21:03:00 来源:
  8月7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湖南省纪委通报的刘运武的其中一项违纪事项是:长期包养情妇,并非法生育一孩。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落马官员罪状中,“包养情妇”并不鲜见,但是有私生子的不算多。而为了养活这些无法见光的孩子,贪官们更是加快了敛财的脚步。讽刺的是,有些甚至不是他们亲生的。
  2015年5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陈仲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而陈仲怀是怎样走向贪腐的呢?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网站曾发文称:与情妇非婚生子是其蜕化变质的一个关键点。
  该文章披露,1980年9月,陈仲怀结婚组建了家庭,1982年育有一女。但是,陈仲怀家里的老人认为,无儿便是无后。2002年,陈仲怀认识了在南宁打工的女青年魏红并发展为情人关系,此后魏红怀孕生子。
  为解决这对母子的生活开支,陈仲怀利用职务便利,不断参加各类评审会、论证会。一些商务活动邀请陈仲怀出席,他也欣然前往,目的就是拿评审费、论证费、讲课费、出席费。
  2009年担任局长后,为给这对母子提供更好的条件,陈仲怀变本加厉,抓住一切机会收钱、捞钱,然后购置商品房、小轿车供魏红使用。据不完全统计,陈仲怀共为魏红提供购房、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及其他各类生活消费支出158万元。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也因要养私生子,走向了腐败深渊。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5年元宵节,时任溧水区委组织部部长的姜明在饭局上结识了女青年肖菲,不久后两人非婚同居,之后肖菲为姜明生了一女。
  为了不让妻子发觉自己外面还有个“家”、有个娃,姜明依旧按时把工资上交。然而,因为工资有限难以维持肖菲母女的生活,让姜明有了很大的经济压力,迫使他开始将目光投向其他经济来源。
  这些官员们为“养娃”大肆敛财,但讽刺的是,有些养的甚至不是他们亲生孩子。
  据《廉政瞭望》报道,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常务副专员、周口市市长、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等职的张海钦,为了养情人和3个“儿子”,大肆受贿700多万,2008年11月被鹤壁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但尴尬的是,一次张海钦和第一任情妇汪晓蓝带着私生子去旅游,谁知孩子骑马时摔破了头。医院验血时却发现,张海钦是B型血,汪晓蓝是O型血,孩子却是A型血。之后张海钦做了亲子鉴定,孩子竟真的不是他的。
  这之后,他又与姐妹花情妇各生了一子。然而到头来,这俩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他也不是十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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