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平常的案子,却牵出一个不寻常的嫌疑人。4月27日上午,杭州蒋村派出所接到报警:两辆停在店门口的电瓶车被盗。民警杨斌、黄奕静立即开展调查,视频作战室同步处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沈某。
“我们下午就找到了他,当时他正在办公室里休息……”民警黄奕静说,“这个人看上去憨憨的,挺老实的。但就是他,我们的印象太深刻了!”——去年5月份,沈某在蒋村偷了一整箱明虾!“当时一辆货车停在路边,沈某刚好经过,就顺手牵羊。而那箱明虾,他既没拿去卖,也没自己吃,就这样放着。为什么偷虾?他说手痒。这箱明虾价值400多元,沈某因此被行政拘留。”
沈某40多岁,蒋村人,有稳定的工作,作为拆迁户家中还有三套房子。但他盗窃轨迹遍布大半个杭州,且2014年、2015年均因盗窃罪被判刑。也因他的“偷盗瘾”,妻子跟他离婚,孩子也不跟他住了。
回到这次的案件,民警问:“电瓶车是不是你偷的?”沈某从办公室的座椅上站起来说:“是的,是我偷的。那天我上班经过那里,看到好几辆比较新的电瓶车,而自己的电瓶车比较旧了……先偷了一辆白色的,后来发现不是很好,第二天就又去偷了一辆黑色的。”
沈某补充说:“我就感觉手痒了,想偷东西,停不下来!”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徐迪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