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17名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被点名问责
2018-04-13 16:18: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讯(记者 蔡拥军)大连市委近日通报去年以来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对涉及的17名干部点名公开问责。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对部分检车企业违法涨价事件处置不力,其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被问责。2016年12月,大连市部分检车企业集体违法涨价,持续长达半年多时间未得到解决,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负有责任的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被问责,大连市委给予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顾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党组成员、副主任慈元堂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临时负责市物价局价检分局全面工作的副局长王大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连市体育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体育局先后有21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体育局党组在此期间选拔任用的8名干部均发生了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运东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原市体育局纪检组组长朱丽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受到处理的还包括瓦房店市市长高顺东,金普新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贺宏,庄河市编办、庄河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大连产权交易所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李晓光,大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主任科员张俊杰、副主任科员孙丹丹等,所涉问题包括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失责、造假、乱作为、收受好处费等方面。

大连市委在通报中指出,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时不认真、不坚决,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时不严谨、不规范,在依法履行职权职责时缺乏责任担当,懒政庸政怠政,甚至以权谋私,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也给大连市营商环境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通报要求对严重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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