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云峰、张文雄两案提起公诉
2018-02-05 16:18:0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讯 近日,山东、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案、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和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张文雄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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