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反映,自己还在读高一的孩子通过外卖平台购买香烟,并有不少学生也通过这种方式购买。2月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入驻外卖平台的部分超市和便利店利用“暗号”售烟,将不同品牌的香烟改名为“双爆”“红”“京”等,只要点击下单,即可快速购得香烟。多家外卖平台均表示,平台上禁止销售烟草产品,更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并将会对涉事商家进行清查。
记者在四个有销售香烟的外卖平台上的调查结果显示,卖家把香烟商品划在相对隐蔽的商品类型,把香烟的名字做了处理,所售香烟的商品图片做了模糊处理。是的,这些手段都意在让网售香烟不被监管部门发现。可这些手段显然没避开网购者的眼睛。这是为什么?答案很清楚。笔者认为有三个问题需要重申。
首先,网络平台禁止售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体,禁止在网络上销售香烟。
第二,任何人、组织在任何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这被大多数国家明令禁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亦作出同样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规定“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甚至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未成年人远离香烟,已然在法制层面实现一致。对此,从四家外卖平台的回应也可以看到,平台方很清楚这一法律规定。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仅靠个体自觉,没有到位的法律执行监管,无法保证立法目的的实现。在平台监管失灵时,职能监管部门必须肩负起责任,不能失灵。
另外,邮寄快递香烟的问题也需要关注。记者通过四个外卖平台所购香烟,均由平台外卖送货员送到。这是本地网购,如果异地购买邮寄呢?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出口一端把关不严,邮寄这一环节又会怎样呢?2016年底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施行后,为了防止香烟异地销售,邮寄香烟限定在不能超过两条。从确保未成年人零沾染香烟的角度考虑,如此规定,依然有漏洞。
笔者认为,要阻截未成年人沾染香烟,线下实体店作为有售烟资质的主体,必须严格审核购买者的年龄;对于走邮递线路的香烟,邮政快递企业应该重视对收货方的审核,尤其在年龄上,至少确保未成年人不能直接经手香烟。而线上,则必须完全杜绝。
让未成年人远离香烟,还需要家长、学校的密切关注、教育和引导。在所有的力量中,最重要的,还是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