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周骥阳到案细节:藏匿9年因向前女友借钱暴露
2017-12-06 11:29:0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讯 12月5日中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于12月1日被缉捕归案。至此,“百名红通人员”已有半数到案。

值得一提的是,周骥阳不仅是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以来第50个到案的,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一个多月时间里追回的第二人。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决心和意志,由此可见一斑。

不放过每一条可疑线索

缉捕周骥阳的过程并不简单。与绝大多数“百名红通人员”选择逃亡境外相比,周骥阳则要狡猾得多。

周骥阳系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2008年1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畏罪潜逃,一直下落不明。

记者注意到,2011年,在杭州市公安局发布的悬赏缉拿令中,排在第一个的就是周骥阳。2015年,“百名红通人员”名单集中公布时,周骥阳的疑似外逃地被标注为中国香港。然而,令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9年来,周骥阳的真正藏匿地点却是在境内。

“成功锁定目标,坚持不懈的基础性工作是关键。”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布后,中央追逃办多次召集成员单位和浙江省追逃办研究周骥阳案,要求杭州专案组紧盯其重要关系人,对有关线索进行地毯式排查,力求通过零散信息发现周骥阳的行踪轨迹,确保信息不遗漏。

按照中央追逃办要求,专案组发扬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辛万苦的“四千”精神,先后赴香港、贵州、江苏、辽宁和浙江各地进行线索核查,先后对其亲属圈、朋友圈、生意圈、同学圈近百人进行排查和接触,做到对每一条可疑线索不放过,对每一个关系人不遗漏,对每一次可能的机会不忽视。

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24日,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名疑似周骥阳的男子打电话向其前女友借钱,该男子很可能在大连。经过杭州和大连两地警方多日摸排,最终在大连某棚户区内将“改头换面”的周骥阳抓捕归案。

记者了解到,经突击审查,周骥阳确认其真实身份,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以假身份为掩护藏匿大连,靠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维持生计的逃匿经过。

“周骥阳被缉捕归案,是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又一战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回顾50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历程,有些时间节点注定意义不凡——

2015年4月25日,戴学民在安徽合肥被成功抓捕,成为首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二号嫌犯、“亿元股长”李华波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

2015年9月18日,杨进军从美国被遣返回国,开启了美国向中国遣返“百名红通人员”先河;

2016年11月12日,潜逃15年之久的闫永明从新西兰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2016年11月16日,“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从美国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成为追逃追赃的里程碑事件;

……

“两年多时间内,‘百名红通人员’到案半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领导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成绩的取得,首先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如其所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多次作出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重要决策部署。无论是出访,还是参加国际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走到哪讲到哪,在重大外交活动中80多次就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发表重要论述,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到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从《北京反腐败宣言》,到《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从开展“猎狐”“天网”行动,到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

从发布公告曝光22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到公布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处理情况……几年来,“打虎”“拍蝇”与“天网”“猎狐”同步推进、相得益彰,使反腐败工作形成闭合链条,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传递出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明确信号。

11月7日,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百名红通人员”贺俭即从加拿大被劝返回国自首。如今,随着周骥阳的落网,十九大后追回的“百名红通人员”已达2人。而据中央追逃办透露,另一名“百名红通人员”也即将到案。

不断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力量

对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而言,半数“百名红通人员”到案,绝非“中场休息”的哨声,而是迈向新征程的冲锋号。

如何不折不扣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在克服“歇歇脚、喘口气”思想,做到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的基础上,正在全国推开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亦是一个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

3月底举行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学员名单中首次出现来自监察委员会的“头衔”。据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追逃办主任王贵平介绍,北京市纪委、监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并配备充足力量。

8月31日,“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成为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增加追逃追赃工作专门力量后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据统计,今年1至8月,北京、山西、浙江三个试点地区分别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9人、10人,三省市还限制出境179批次633人。

浙江省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将追逃追赃职责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谋划,切实加强追逃追赃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省纪委、监委机关单独设立追逃追赃室,对全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中央将监察委员会定位为国家反腐败机构,对外代表国家监察权力,必然成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主体。”浙江省追逃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监察体制改革后,浙江省各级监委不仅行使追逃追赃工作统筹协调职责,同时承担直接办理追逃防逃个案的任务,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作为中央追逃办承担具体工作的办事机构,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担子同样不轻。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局把对外宣介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新部署,作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将继续推动落实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成果和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织密追逃追赃合作网络,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同时,加强“廉洁之路”建设,让廉洁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不断取得追逃追赃工作新突破,以一刻不停歇的精神状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坚决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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