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吉林省吉林市的王某醉酒后身穿“警服”,带着“警官证”来到该市临江派出所,为到派出所求助的朋友“壮胆”,不料被警方识破身份造假。王某因非法持有伪造警用标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等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有网友提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违法,但只是穿假警服显摆一下没事吧?也有网友指出,网上可以轻易买到“警服”“警用器械”,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违法犯罪工具。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公安机关、公安专家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普通民众持有、使用、买卖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均为违法行为,可能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