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曝光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8-23 12:39:00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公开曝光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9起典型问题是:

一、皮山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嘉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李嘉德顶风违纪,利用职务影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拉关系所送礼金15.7万元、玉石4块以及价值5.3万元的烟酒。李嘉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李嘉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阿克陶县第二双语幼儿园原园长张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静顶风违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幼儿园教职工礼品礼金5.28万元,套取幼儿伙食费1.9万元用于购买高档烟酒超标准接待,收取全园教师职工0.93万元用于送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27.4平方米。2017年6月,张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新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支部副书记、局长袁良彦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袁良彦利用职务便利,先后8次在办公室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以“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4.8万余元。2017年5月,袁良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四、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爱卫办原主任吴建民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8月,吴建民带领水磨沟区创卫办工作人员7人,在库尔勒市参加培训期间,包车前往巴州和静县巴音布鲁克草原、天鹅湖,伊犁州霍城县将军府等景区公款旅游,花费1.2万余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水磨沟区创卫办违规租用3辆东风牌多用途乘用车价值合计12.9万元,2年支付租金57.6万元。2017年6月,吴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五、哈密市伊州区回城乡原党委书记马继成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马继成以学习考察名义组织29名干部赴海南、广西等地旅游,花费公款13.3万元。马继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马继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六、霍城县果子沟-赛里木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原主任廖俊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7年5月,廖俊麟违反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分别在伊宁市、霍城县为其子举办婚礼,超出规定标准宴请368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44人参加并收受礼金3.76万元,且事前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2017年7月,廖俊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七、塔城地区外办原党组副书记、主任沙合木·木里台私设“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4年,沙合木·木里台违规设立“小金库”,用套取账外公款6.3万元购买礼品、购物卡送礼和公款吃喝。2017年8月,沙合木·木里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八、乌恰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副院长祁国珍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至2017年,祁国珍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安排单位公车接送其在喀什市农三师中学就读的儿子。此外,祁国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祁国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九、新疆博湖苇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建新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宋建新因私外出吃饭、钓鱼使用公车80余次,在苇业公司停产并欠缴职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仍多次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国有资金370余万元。宋建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宋建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面上奢靡享乐歪风基本刹住,不正之风惯性得到扭转,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把纪律和警示教育当“耳旁风”,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强调,古尔邦节临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物、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铁面执纪,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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