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7年5月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副厅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常明简历
张常明,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湖南东安县人,在职本科文化。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安县委常委、副县长,东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道县县委副书记,祁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祁阳县委书记等职务,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永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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