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在八宝山殡仪馆举行刘宝忠同志遗体送别仪式,相关领导宣读了北京市政府批准刘宝忠同志为烈士的决定。
澎湃新闻从北京市公安局获知这一消息。
据介绍,2016年11月19日19时35分,刘宝忠在京承高速路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突遇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冲过来,他示意旁边的人躲避,自己却被撞倒在地,经抢救无效牺牲,终年51岁。
刘宝忠,男,满族,北京市密云区人,一级警督警衔。他生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大队民警,198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31载,一直在密云分局交通大队一线执勤及事故处理岗位工作。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刘宝忠累计处理的交通事故大大小小逾10823起,其中逃逸事故103起、重大案件203件。因工作成绩突出,他曾先后荣获个人嘉奖7次,2009年被评为密云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1年被评为密云县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