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爆炸案嫌犯林英昌(图片来源:“中央社”)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2月22日报道,56岁男子林英昌于2016年7月7日在台铁区间车上引爆炸弹,造成多人受伤,案经检方侦办,具体求刑30年,台北地方法院今(22)日宣判,判处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全案仍可上诉。
2016年7月7日,林英昌搭乘台铁区间车,当列车自台北车站出发,在驶抵松山车站前,林英昌突然引爆预藏的自制炸弹,车厢内一片混乱,包括林英昌在内的25人受伤。当时受伤的林英昌先被送到北医治疗,随后接受检方侦讯,林英昌坦承引爆炸弹,称是想自杀,并没有杀人意图,认为并不构成杀人罪。
不过,由于林英昌在区间车内引爆炸弹,不顾他人生命安全,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具体求刑30年,一审法官认同检方起诉刑度,判处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