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月21日电( 邓霞)3月21日,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文物局在长沙互授“湖南省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牌匾,标志着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湖南文物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已查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3处(文物建筑10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62处(文物建筑58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0余处(约八成是文物建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6处,中国传统村落257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设立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2处,各类博物馆和纪念馆142家,国有可移动文物181万件。
“火灾是影响文物安全的重要因素。”湖南省文物局副局长江文辉表示,受历史、自然、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湖南各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发展不平衡,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他介绍说,近年来湖南发生了多起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仅2016年就连续发生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庙“3.17”文殊殿火灾事故、湘西州龙山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捞车河古建筑群火灾事故等6起,文物损毁严重。
为防范文物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加强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文物局在今后的工作机制中将强化各级政府保护文物的责任主体意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文物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将其作为开展文物安全监管的主要方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事故报告、查处和责任追究,跟踪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转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