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财经 张译文
7月15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期货配资案的刑事判决书,对武汉一家配资公司法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305万元。
图片来源:第一裁判文书网
据了解,该案的配资公司系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坤州大德)。自2014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3日,坤州大德公司收到客户本金3.83亿元,为客户提供配资金额25.65亿元,经营期货业务金额合计29.48亿元。
其中,案件一份证词中提及到,坤州大德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日期间期货配资资金的销售情况,累计达8114832.14万元,单日配资销售资金峰值达到41950.80万元。
案发期间,坤州大德公司要求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在多个期货公司开设股指期货账户,为达到开户要求,坤州大德公司还为每人垫付50万元人民币。再利用“XX金融资产管理平台”软件,在这些自然人股指期货账户下开设多个子账户,通过设置预警线、强制平仓线和隔夜持仓限制对股指期货交易账户进行监控。
以此方式,坤州大德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等多个省市大肆发展客户,同时为客户提供配资,向客户收取配资利息和交易手续费后从中获利。
经湘阴县人民法院指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2017年12月,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龙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5万元。没收联想电脑主机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一台,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龙某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其又撤回了上诉。
一直以来,资本市场中配资业务猖獗,特别是高杠杆的期货业务。机构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使用杠杆,投资者一旦爆仓,保证金不够,最终血本无归。
2015年7月,证监会出台《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有投资者当即表示,这是2015年6月中旬以来,所有“救场”措施里最正确的一项。对场外配资的放任,是人为的默许和鼓励投机,这份“意见”的出台是朝正确的方向迈出的正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