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车险改革评析
2018-07-18 17:30: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我国商业车险改革评析

魏丽 杨斐滟

本文基于2016年7~8月对11家保险公司的实地走访、2016年底收回的23939份消费者调查问卷以及中保信的平台数据,对2015年6月底开始试点的商业车险改革进行了阶段性评价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在“市场效率提升”、“消费者权益提升”、“险企定价和服务能力提升”以及“车险服务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研究也发现商业车险改革还存在“现行销售渠道不符合消费者意愿”、“赔付率与费用率一升一降”等尚待解决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深化商业车险改革面临的挑战,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提出了建议。

一、商业车险改革的背景与举措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是中国保险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完善车险管理制度、改进车险承保和理赔服务,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6月,本轮商业车险改革正式启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商业车险改革共分三个批次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展开。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核心内容是条款和费率,这是切实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两大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2年行业出台的统一车险标准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于2015年3月20日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点:1.完善条款体例结构;2.彻底解决“高保低赔”与“无责不赔”的问题;3.扩大保险责任范围;4.厘清歧义概念和表述;5.精简整合附加险;6.规范优化配套单证。本轮商业车险改革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新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

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主要体现在费率测算更加精密严谨,在车损险基准纯风险费率测算中引入了车型系数,同时优化了无赔款优待系数等级划分规则,引入了自主核保系数与自主渠道系数。两个系数的变化范围在0.85~1.15之内(深圳为0.75~1.25)。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精细化管理程度,自主确定两个系数的取值。

二、商业车险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分析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释放市场活力与红利、提升市场效率,降低消费者的投保负担,提升消费者的投保意愿,提升保险企业的定价能力,以及改善车险的服务水平。基于此,本文选择了八个维度,分别是投保率、保费收入、市场集中度、各公司单均保费与案均赔款、各地区单均保费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者险”)平均限额、改革对消费者的影响、险企定价和服务能力、车险服务水平,以考察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否达成。

从这些指标的整体表现看,中国车险市场保费规模稳步调整,市场集中度稳中有降,消费者在保费负担和理赔体验等方面普遍受益,保险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核保模型或与专业的咨询公司合作,定价能力逐渐提升,车险服务水平也得到改善。

(一)投保率

商业车险改革第一、二批试点地区的投保率分别在其开展改革(2015年6月以及2016年1月)后一年相比改革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提升幅度均在4.5%左右。

(二)保费收入

在保费收入方面,受商业车险改革和汽车销售市场的影响,2016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收入534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延续了历史平稳增长的趋势。

(三)市场集中度

在计算了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中国商业车险的市场结构情况,包括前三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之和(CR3)、前六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之和(CR6)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后,我们发现,中国商业车险的市场集中度虽然较高,但在本轮商业车险改革后,依然延续着缓慢下降的趋势,下降幅度不是很大,说明市场处于平稳过渡期。

(四)各公司单均保费与案均赔款

在各公司单均保费与案均赔款方面,同样可以看出本轮商业车险改革带给消费者的改革红利,在56家经营商业车险的保险公司中,49家公司在商业车险改革后一年较前一年单均保费有所下降,占比87.5%,47家公司在商业车险改革后一年较前一年案均赔款有所上升,占比83.9%,说明消费者购买车险的成本下降且车险的保障程度上升。

(五)各地区单均保费与三者险平均限额

从各地区单均保费与三者险平均限额的角度看,商业车险改革前两批共18个试点地区在其改革后一年的单均保费相比改革前一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第一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18%,第二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4.33%),且商业三者险的平均限额都有提升(第一批试点地区三者险平均限额同比上升17.97%,第二批试点地区三者险平均限额同比上升17.22%),说明商业车险改革后地区层面消费者的平均保费支出下降,且保全保足意识增强。

(六)改革对消费者的影响

除保费负担下降、保全保足意识增强外,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的影响还体现在大部分消费者理赔体验良好。在23939份调查样本中,26.04%的消费者认为商业车险改革后保险合同的条款更加清晰,利于理解和签订;28.43%的消费者认为保费更加合理,保费能与风险进一步匹配;23.22%的消费者认为商业车险改革后车险保费跟更多的因素相关;17.80%的消费者认为商业车险改革后的保费更能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这说明商业车险改革使得车险向精准定价又迈进一步;17.80%的消费者认为商业车险改革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6.55%的消费者知道并赞赏“代位求偿”制度。综合来看,消费者对商业车险改革的好评度达96.49%。

(七)险企定价和服务能力

在本轮改革中,险企定价和服务能力也得以提升。首先,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推动中国车险定价模式由落后的“保额定价”模式走向国际通用的“车型定价”模式,提高了财险行业精算定价能力。其次,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费率厘定权力逐步回归市场,因此本轮改革也促使公司从“价格竞争”逐渐转向了“产品、服务竞争”。

(八)车险服务水平

车险服务水平在商业车险改革后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一方面,理赔时效得以提升,商业车险改革加剧了市场竞争,各车险经营主体针对一直困扰车险行业发展的“理赔难”问题推出了形式多样的服务以期提高理赔时效;另一方面,消费者续保意愿较高,不论车损险还是三者险,投保人续保意愿及公司忠诚度都达到了74.8%左右,并且价格和服务都是影响客户是否续保的最主要原因,尤其是服务。

三、商业车险改革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经过对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阶段性工作进行梳理和分析,结果显示,虽然商业车险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深化改革还面临不小的挑战。

(一)商业车险改革尚待解决的问题

商业车险改革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商业车险改革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2.个别监管阈值的算法有待改进。3.商业车险改革后,赔付率逐渐下降,费用率却不断走高,两率一升一降,并且区域差异明显。4.现行销售渠道不符合消费者意愿。5.产品同质问题仍然突出,“价格战”阴霾未散。

(二)商业车险改革面临的挑战

随着商业车险改革的推进,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各主要销售渠道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新技术和大趋势带来的挑战。

1.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

随着车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引入,保险公司可以开发创新型的“从用”定价模式的车险产品。但目前中国的车联网保险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商业模式构建、数据标准制定、定价模型开发和客户隐私保护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挑战。

保险消费者越来越理性成熟,保险需求呈现出差异化、层次化的特点,为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开发出针对不同消费层次的个性化保险产品。但同时,个性化产品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定价上的挑战。

2.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

目前赔付率大幅降低是暂时的,数据表现可能是滞后的,加之代位追偿高赔付成本的风险尚未暴露,预期未来赔付率可能走高,因此监管部门需要提高警惕,从指标监控和处理预案两方面着手应对预期赔付率上升,确保商业车险改革平稳运行。

目前,保险公司多把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竞争对手,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而非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因此如何引导并协调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明确二者的合理分工,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服务,是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3.不同销售渠道面临的挑战

对于间接渠道而言,第一,个人代理渠道面临着长期保费收入下降、收益降低的困境。第二,车商渠道面临着改变销售模式,提升销售体验,维持业务增长的挑战。第三,兼业代理渠道从长期看需要重新定位、强化服务能力和提升服务效率。

对于直接渠道而言,第一,电销渠道在未来将成为大公司重要的保费收入来源,在过渡期内,应着重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体验,利用大数据维持和拓展客户,以保持业务增长。第二,网销渠道由于前期投入成本太高,而后期盈利主要体现在续保保单上,因此已经建立网销渠道的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客户关系管理(CRM),与有价值的客户建立长期关系,从而提升网销渠道的续保率,体现网销渠道的后期价值。第三,直接业务渠道受改革影响较小,但从长期看,直接业务渠道受互联网保险等新兴渠道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直接业务渠道面临着新兴渠道冲击以及转型升级的挑战。

四、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的几点建议

目前中国商业车险改革已经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车险二次费率改革已于2017年6月正式拉开序幕。由商业车险改革实施计划可知,未来的车险改革方向依然以条款和费率为主,在条款方面,改革路径为行业制定、修订、丰富行业示范条款和批准创新型条款到最终完全由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条款;在费率方面,改革路径为行业测算、发布、调整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和限制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到最终将费率制定权全部交给公司。

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本文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1.从“保规模”转为“调结构”,逐步建立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从监管到公司,将经营重心从“规模先行”转移到“质量第一”上,做好风险筛选和分类,体现专业的风险管控能力,重视实效。

2.进一步优化条款设计和费率厘定。下一步,应根据不同群体的风险情况和保险需求,制定多层次的示范条款,对费率因子的应用可作细化和完善。

3.进一步放开折扣系数,包括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

4.提升保险公司的直接获客能力,给消费者提供直接购买车险产品的便利条件。

5.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提升保险行业话语权。

6.加强费用率监管,细化综合赔付率和综合费用率指标。

摘自《保险研究》2018年第5期

作者简介:

魏丽,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斐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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