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演讲人/纪志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对从事金融工作、交易、投资的人来讲,所谓的“金融风险零容忍”是一个较难企及,也不是很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的目标。对此,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表示:“对金融服务而言,核心不是完全消除风险,不容忍风险暴露,而是如何有效地识别和管理风险。”敬请阅读!
导读
“金融科技的核心内涵,实际上就是提高风险的控制能力,通过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来提升我们金融服务面和深度,这是金融科技发展很重要的本源目标。”7月8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旗下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主办的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指出,“做金融业,核心是要通过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来提高金融市场的渗透率、覆盖面。”
在金融市场上,不能过度追求零风险容忍,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上,要提倡、鼓励甚至支持一种尽职免责的行业共识,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认知文化。纪志宏认为,如果金融市场都是刚性兑付,不仅积累了风险,而且扭曲了无风险利率,无法发挥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纪志宏认为,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并能在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弥补传统金融不足,解决金融发展中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撑手段。但是,目前金融科技发展主要集中在个人消费金融领域,不排除有过度金融的风险,个人信用评价方面的精细化程度和信息共享水平不足。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金融科技的应用价值和潜力还有待探索、提升和验证。
纪志宏提醒,金融与科技的融合,要注意加强对金融外包风险的监管,要提高合规性、提升风控管理水平这一核心竞争力。同时,金融和科技的融合也要遵循金融业内在规律,并在更长的经济周期、信用周期内,进行检验和评判。
下文为演讲实录。
立足新时代、用好新技术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在此就金融科技谈些个人的思考和看法。
一、金融科技服务的核心功能是改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我的第一个观点是金融科技的核心功能在于改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最近在债券市场上,偶尔也出现了一些违约事件。一出现违约,我们看见的报道都是说某某机构、某某基金、某某交易员“踩雷”了。但我们觉得“不踩雷”这个要求实在是有点高,这对从事金融工作、交易、投资的人来讲,就是所谓的“金融风险零容忍”,可以说是一个较难企及,也不是很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的目标。
其实,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类似,都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一定范围内、一定概率的违约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最近潘行长也分析过,目前我国总体违约的金额和信用债余额的比例是0.39%,这个比例是非常低的。我想说,我们做金融,核心是要通过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来提高金融市场的渗透率、覆盖面。当然,金融服务每下沉一个层次,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增加,需要管理能力提升一个级别。所以,今天我们讲金融科技的核心内涵,实际上就是提高风险的管理、识别和定价能力,通过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来提升我们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这是金融科技发展很重要的本源目标。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强调金融科技在推动普惠金融中的作用。但如果整个金融风险的管理都是零风险容忍,向下的渗透就无法进行。因为难以进行充分竞争和风险的充分识别、定价。过去这个市场的确曾经零违约,但没有违约也并不正常。在当前经济结构进行深层次调整,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这种现象必然也会改变。很多人说那么多AAA的信用债,为什么要买AA的?但大家想一想,如果都不买AA的,金融市场的弹性、灵活性、活力如何才能生成、发育、成长?金融服务的包容性、普惠性也无从谈起。如果我们过度追求零风险容忍,对信贷员给予过多责任,整个金融市场规避风险的倾向就会非常强,风险偏好在一定时期可能会迅速下降。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得我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本源目标实现起来十分困难。所以,在金融市场上,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上,我们还是要提倡、鼓励甚至说是支持一种尽职免责的行业共识,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认知文化。否则如果整个金融市场都是刚性兑付,看似不出问题,但实际上不仅积累了风险,也会导致政府信用被过度追逐,最终扭曲无风险利率,无法实现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当然,我们也要通过健全对债券违约事件的处置机制和处置效率来增强投资人信心,这更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更有力的制度推进。所以,对金融服务而言,核心不是完全消除风险,不容忍风险暴露,而是如何有效地识别和管理风险。当然,在落实勤勉尽责的同时,还要管控好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这方面,金融科技借助大数据、移动技术等一系列技术创新,具有值得期待的比较优势,这应是金融科技最为核心的竞争力,也让我们看到了其在降低普惠金融风险溢价上的潜力。
二、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中的作用
不管是新金融还是传统的金融,很重要的内涵都是要做好风险控制。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代表的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并且在金融各领域不断的渗透,深度影响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保险风控等金融功能的实现方式和成本结构。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并能在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弥补传统金融不足,解决金融发展中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撑手段。当然,金融和科技的融合需要遵循金融业内在规律,并在更长的经济周期、信用周期内,进行检验和评判。
这些年,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迅速发展,在推动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方面的作用正在得到体现。尤其是,我们也看到一些数据的分析,这几年互联网金融尽管有很多方面尚待规范,但在一些局部领域上降低了民间金融的成本。对于交易金额小、操作成本高、规模不经济的普惠金融服务而言,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
具体而言,数字技术在获客、征信、风控等环节都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这些作用的机制大概有两个层次:从浅的层次来讲就是业务流程的电子化、数字化,这是目前大多数字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在努力实现的。特别是在具体的业务环节上,资金来源端很多是完全的线上化,获客也有相当程度的线上化,场景化也在快速的发展,降低了很多物理成本和部分非物理成本。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大数据信用风险管理也在不断深化、探索,利用多维数据提高把控风险的能力,对传统的关系型小微企业贷款有些突破,同时对传统信用评分技术的效率也有所提高。这些都在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溢价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从目前现状看,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效应,比较明显地是在支付、消费信贷等个人领域,各层面的公司都在挖掘个人消费金融领域这方面的空间。当然,在部分细分领域不排除有过度金融的风险,如多头放贷、多方举债的现象不在少数,个人信用评价方面的精细化程度和信息共享水平不足。这其中,也有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随着百行征信以及行业协会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发展,这些问题也会逐步得到改进。
相对个人金融服务普惠性的提高,目前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金融科技的应用价值和潜力还有待探索、提升和验证。从理论上讲,金融科技能够助力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据目前的观察,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和效果虽然有一些,但尚不明显。在供给端的能力提升有限,还需通过风控能力的提高来降低交易成本;在需求端小微企业得到的实惠也不足,应用技术手段压降的成本节约需要切实回馈社会。近期,易行长关于深化改进小微金融服务的讲话中特别提到,要加大金融科技等产品服务的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等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的效率和服务的便利度,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运用科技手段,争取做到随借随还,各类机构都可以通过对企业生产规模、周期特点、资金需求等分析测算,综合运用多种产品创新,合理确定期限,随借随还,减轻企业负担,在供应链金融方面也有不少的探索。在这些方面,金融科技企业也从多个方面入手助力金融机构,或者是金融机构在内部发展科技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也在着力推进面向小微企业的线上融资产品和服务。农业银行叫数据网贷,建设银行也有小微快贷,实现小额度、多客户、批量化的处理,作业流程自动化,实现小微企业融资的即需即贷,还有浙江网商银行等等,都是有益探索。
除了狭义上的资金提供外,金融科技还可注重更广义的赋能,助力小微企业的持续成长,实现和金融服务的良性互动。增强金融素养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应用。还可以推送、聚焦相关产业链、供应链的市场信息、市场解读、趋势研判等非金融信息,利用金融科技企业对小微企业的风控信贷分析结果,帮助小微企业理解自身财务情况和经营风险,对企业的库存管理、帐务管理提出改进建议,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的痛点,推出财务管理系统,线上报销系统等产品,以及企业网络平台的开发、测试、维护等等,不一而足。
三、提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科技和金融逐渐融合的过程中,服务外包逐渐兴起,应该说这是科技力量推动金融服务分工深化、优化金融服务和供给模式的结果。一方面,金融科技拉伸了金融服务的产业链条,在供给端形成新兴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主体,潜藏新兴的金融业态或基础设施形态,也可能衍生出新的风险元素,在金融与技术的交织中为金融稳定带来新的挑战,需要金融监管主动适应,密切关注,研判并评估其对微观个体和宏观经济的潜在影响,秉承技术中立原则进行规范引导。另一方面,目前来看,金融科技在金融产品的设计、业务模式上的应用,尚没有改变金融业务的基本属性,早期的服务外包多为风险管理专业服务的合作。这一背景下,各国监管机构主要根据其是否归集资金形成沉淀,以及业务实质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从事债务融资还是股权融资,决定适用的具体监管规则。对于间接提供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各国监管部门十分注重加强对金融外包风险的监管,很多把外包业务也纳入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框架下,金融机构仍需承担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要求金融机构业务外包环节中,视同自身运营管理,执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标准,不能因外包而降低管理要求,更不能将外包服务商变成影子银行。
从国内情况看,当前也有不少科技企业主动选择加强与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而非自身申领金融牌照。这些方面对如何改进对外包服务的监管提出了一些挑战。另外一方面,随着外包服务的深入发展,也会出现第三方供应商垄断等问题。但无论是以外包方式,还是直接做,或者兼而有之,金融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各种网贷机构、P2P等,都在于其风险识别、管控和匹配能力的提升,这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金融的本质是中介,无论是作为支付中介,还是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中介,其核心功能的发挥都建立在对风险信息的有效识别、分析和应用能力之上。当面对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企业时,我们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企业能否通过科技手段的运用显著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金融中介功能的实现方式和效率,进而形成各自的独特竞争力。目前,从业机构往往仅注重商业模式创新,短期通过交叉补贴等方式扩大规模,本质上还是要在提高合规性、提升风控管理水平这一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事实上,有些领域尤其是普惠金融领域要想做深做久,对风控都有非常专业的要求,如何在细分领域实现差异化竞争,并非易事,需要经验的积累、数据的积累,风控模型的完善,还要经历稍长一些周期的检验。互联网企业一端连接大量的投资人,其中大部分具有长尾特征,一端覆盖风险特征各异的金融资产,在撮合过程中,如何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匹配,都是整个风险管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要注重良好的品牌声誉,珍惜信誉和投资人信任,努力掌握自主可控的信息和网络安全技术。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金融科技企业或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完)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订阅号“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2018年7月10日(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篇编辑:杨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