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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全球金融业有着特殊的地位。在香港1997年主权回归后,我国在“一国两制”制度安排下存在内地和香港两种不同的金融制度;而内地和香港两种金融制度的关系是不能靠时间和市场所决定的,而是需要通过双方讨论和研究来推动解决。那么香港和内地该如何合作呢?
据了解,香港金融机构分别按银行条例和接受存款公司条例管制,如港督、财政司、银行监理专员直接审批执行外,还有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咨询委员会、香港银行工会分别参与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咨询事务。香港和内地有不同的金融制度,两种制度各有长短,各有优势,因此这两个金融体系可以有一个“三互”的关系——互助、互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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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互助方面,是指香港和内地在金融监管、风险管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互相借鉴,互相帮助。如内地要管理中介机构、保障投资者利益、安排风险管理方面的监管等,两地就可以互助;而在互补方面,指香港和内地两个体系各自发挥专长,形成扬长补短的关系;然后在互动方面,指香港和内地两个金融体系应通过互动为国家争取最好的制度安排。
2018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钢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10余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并涵盖银行、保险及证券等多个行业,引起香港金融业界高度关注。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政策中,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已从2018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与香港金融市场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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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杨玉川表示,两地股市的互联互通额度的大幅增加,将能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港交所这一国际融资平台也必将能吸引更多境内外资金。同时,香港贸易发展局环球市场助力首席经济师陈永健指出,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落实,香港在国家“走出去”红承担这融资、发行债券、扩大投资渠道等多重角色。
编辑:吴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