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僵尸”股,寒冬凛至,还能造作多久?
2018-05-30 10:40: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港交所“僵尸”股,寒冬凛至,还能造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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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2018年5月25日,港交所披露了针对摘牌及上市规则的相关修订,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新修内容中最吸人眼球的一点即为除牌规则:港交所可在上市公司持续停牌18个月后,将其除牌。

停牌“钉子户”,扰乱市场惹人忧

在港股证券交易市场中,对于“停牌”这个词语,我们并不感到陌生,当某股票因为某些消息或进行某项活动,而引发股价大幅动的“上蹿下跳”,证券交易所为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对该股票进行停牌,也就是暂停该股票在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

一般来说,引起股票停牌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当上市公司披露重要信息时(如年报、半年报、股东大会的召开、增资扩股、兼并收购重组、分配方案的公布、股权变动、投资方案);监管部门通过调查并认为上市公司需对当前存在的重大影响事项进行澄清和解释时;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

虽然有了保护市场规范运行的规则存在,但不意味着市场就此一片祥和,其中不免有一些专门钻规则漏洞而博取利益的“蛀虫”存在。这些钻规则漏洞的公司使用的手法“很有意思”,例如,当股市行情不好,市场情绪整体陷入悲观情绪,众多股票纷纷陷入跌途,那么上市公司怎么办?某些上市公司为了躲避“糟糕”的行情,避免公司股价跟随大势下跌,而选择通过停牌的方式,来减少“损失”。再比如,公司涉及财务造假等违规事项,当前处于停牌的阶段,为了避免接受制裁,对涉嫌违规的事项迟迟不做明确的解释,或者一拖再拖,以借机寻找更利己的解决方式。类似于以上示例,上市公司的“小聪明”行径在港股市场一幕幕的上演着。根据目前已知的公开消息,港股证券市场处于停牌的公司共有84家,而停牌日超过1000个自然日的停牌上市公司为32家。

“停牌”带来的是与非

由于导致上市公司停牌的原因有很多种,因此对于停牌,我们应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笔者用最清晰明了、通俗易懂的词汇来解释,当上市公司因“利好”因素停牌,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就是益事。那什么是利好因素呢?例如重大利好事项的商议,使得标的未来的成长空间、投资价值大大提升。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手中持有的筹码市价存在增长空间。而利好因素的停牌时间往往不会过长,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短线投资者来说,可能会受到资金断裂、周转困难的负面影响。

相反,对于“利空”消息停牌,笔者举一个简单的小例子。如果上市公司因为存在违规违纪事项,被监管部门停牌。复牌后可能会出现股价大幅跳水的现象,对于持有筹码的股民来说,无疑是一场“劫难”。

除以上两种基本可以确定“利空”“利好”停牌的因素外,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情况,例如上市公司因为被收购而导致的股票停牌,我们无法确定复牌后股票的上涨与下跌,因此,对于股民来说,是“欢喜”还是“劫难”,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

无论是哪一种停牌,投资者最不想遇到的一种情况就是似乎看不到尽头的“长期停牌”,相比因“利空”因素的停牌,长期停牌更具杀伤力。为什么说长期停牌更具杀伤力呢?

首先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停牌的时段内,失去了对该标的交易权,同时,已经在手的筹码资金不能卖出,因而不能变现,对于中短期操作的投资者来说,可能造成投资者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大幅度的降低了资金的利用率。除资金筹码被锁定、失去交易权以外,当股票恢复交易后,因长期停牌造成的恐慌情绪,投资者想清仓出局的心理,可能会造成股价的大幅度下跌,相比短期“利空”停牌来说,长期停牌增加了二次伤害的可能性。

对于港股市场来说,股票长期停牌降低了市场流通性,破坏证券交易市场的良好交易秩序。

停牌股为何如此任性?

当前停牌上市公司中,长期停牌标的不仅仅只是一家,例如天然乳品(0462-HK),自2010年9月7日起发起停牌,截至当前已有近8年的光景。瑞金矿业(0246-HK),自2011年5月27日起发起停牌,停牌长达7年。百营环球(0761-HK),自2011年7月4日发起停牌,停牌时间长达7年之久。

以上列举三个停牌股,类似停牌时间较长的股票还有很多。不禁惹人思考,为何停牌股在港股市场如此猖狂呢?

新规前的除牌规则是一大原因,港交所除牌程序共分为三个阶段,停牌公司在阶段内可以反复向港交所提出复牌申请,如果港交所给予负面态度,停牌的上市公司亦可以继续发起复牌申请。这样的除牌制度,很少有公司可以被取消上市资格地位,仅用一个“拖”字,并可以在港股市场苟延残喘。

站在长期停牌上市公司角度来考虑,就算是长期停牌,无论公司标的多差,无论企业资产状况如何。它都存在一个“壳”的价值,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不愿意放弃上市地位,正因为有利可图。虽然某些原因无法复牌,但是为了壳资源也要坚守住上市公司地位,说不定明天就反转了呢?最简单的例子之一,大庆乳业(01007-HK),收购辉哥火锅已购成反向收购事实,实际则为辉哥火锅借壳上市。

港交所大动作,新规8月1日正式生效

股民们对股票长期停牌现象早已是深恶痛绝,在“哀嚎”声中,港交所对长期停牌的“僵尸股票”重拳出击。2018年5月25日晚,港交所披露了针对摘牌及上市规则的相关修订,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

新修内容中最吸人眼球的一点即为除牌规则:港交所可在上市公司持续停牌18个月后,将其除牌。此外还公布了其他除牌规则。通过新规,一眼明了的就是港交所对“僵尸股”将不再持有忍让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新规生效钱已经停牌的上市公司,港交所采取“怀柔”政策,给予停牌上市公司一定的过渡时间。

停牌公司在新规生效前,连续停牌日期不满12个月的,停牌上市公司的摘牌计算时间从新规生效起开始计算。停牌公司在新规生效当日前,连续停牌日期达到12个月以及以上的,摘牌时间将从新规生效前6个月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新规生效前连续停牌日期12个月以上的上市公司,自8月1日起,摘牌倒计时仅有12个月。如若在期限内,不及时复牌,就肯能面临被摘牌、被取消上市公司地位的境地。

港股证券市场的自我完善

有效的退市机制出台,对于整体港股市场交易秩序的维护有一定的助力作用么?

摘牌新规的修订,对于那些曾经趁机牟利的长期停牌公司来说,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上市公司上期停牌事件出现的几率起到控制作用,相信新规的约束下,目前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会权衡好利弊,及时作出复牌打算,而长期停牌上市公司数量的减少,有利于增加港股证券二级市场的流通性,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不过,也有不同的市场声音。认为除牌规则过于武断,忽视了停牌公司已在股东的利益,除牌的利空影响是否会造成某些利空股票股价的大幅度波动呢?又是否会波及到整体市场的波动呢?

新规的出炉,不能简单的以单一影响界定其好坏,规则的出炉需要时间的验证,以及新问题的出现不断修缮弥补,港股市场停牌新规,不论影响,其本质是港交所制度不断完善、崇上的过程。

■ 作者|王润萍

■ 编辑|徐冰莹,黎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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