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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专家董希淼系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2018年第5期《中国金融家》,原标题是《智慧金融秉承金融本质才能行稳致远》。
近几年来,金融科技可谓大爆发。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金融科技方兴未艾,不断重塑着金融业。那么,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带来了哪些改变?对金融稳定产生了哪些影响?又如何规范智慧金融的发展?围绕这些业内和读者关注的问题,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
《中国金融家》:您认为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带来了哪些改变?商业银行如何借助科技创新推动战略转型?
董希淼: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普及,互联网公司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催生了用户层面的大量创新和应用。如“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产品,大大改变了老百姓的支付习惯。我国移动支付产品种类日趋丰富,覆盖了人们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日常使用频率也大大提高。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银行与互联网公司打通线上与线下渠道,不断创新支付场景,将信贷产品、理财产品等植入各种场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同时,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产品服务的不断创新,还催生了银行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的变化。2014年,我国首家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式成立。三年多来,多家民营银行秉承网络银行的定位,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为载体,使客户体验由线下、网点向全天候、自动化的移动互联方式转变;去年11月,我国首家独立法人的直销银行百信银行正式开业。网络银行、直销银行的诞生和发展,丰富了我国银行业机构体系,为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不再束缚于固定的物理空间,而是更广泛地融入各种场景。
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借助科技创新推动战略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在战略层面提高了对金融科技的重视程度,金融科技的定位由原来的支撑转变为引领,同时加强了体制机制的创新转型,如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与各类互联网公司合作、设立创新实验室、投资技术创新型企业等,并在组织机制、内部流程、创新激励、人才使用等方面综合施策,驱动转型。二是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借助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技术提高服务能力,将原来以线下服务为主转变为“线下+线上”的立体服务网络和生态,并逐步呈现出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演进路径。同时,更加注重客户的服务体验和个性化服务需求,产品和服务能力日渐增强。三是在文化理念方面,将以客户为中心、敏捷迭代、协同并进等数字化企业的文化与银行的企业文化逐渐融合,强调在场景中挖掘客户需求,将产品嵌入到各类场景,推动银行业创新转型。
《中国金融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为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了哪些方面的帮助?
董希淼: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服务能够渗透至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成为近年来金融机构探索的重要方向。自2016年国务院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来,各项普惠金融政策陆续出台,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日益普及和发展,逐渐成为普惠金融的数字驱动力,将为普惠金融机构提供可持续的创新。
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中流砥柱,银行业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充分借助数字化手段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并在这个过程实现自身的转型与变革。商业银行通过移动互联网等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从技术上实现普惠金融的新突破,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的推出和发展,充分运用了数字金融门槛低、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等特点,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欠缺和不足,提升了对以往传统金融业难以服务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者的金融服务。
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商业银行数字普惠金融在业务模式方面更加注重轻型化发展,无论是从人力、网点,还是从资本、风控等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更加重视客户体验,强调金融服务的安全、高效、协同和低成本,并坚持支持“小微”、服务“三农”、支持“双创”的导向,以金融云、大数据为重要的战略资产,通过资源整合,控风险、增效益,努力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数字化技术手段,也有助于将普惠金融服务标准化、批量化,降低运营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其商业可持续性。金融机构通过移动互联、移动支付、网络和通信服务、移动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提高投融资效率、拓宽投融资渠道,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控的风险程度和可负担的成本,从而让更多的人享受金融发展的成果。
《中国金融家》: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在重塑金融业的同时,对金融稳定会带来哪些影响?智慧金融如何在防风险与发展中取得平衡?
董希淼: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业的同时,也对金融稳定带来影响。金融科技的根本仍然是金融,但由于其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拓宽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得风险更加具有隐蔽性。不同业务间的关联、渗透,使得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在跨行业、跨领域、跨市场的过程中易于进行监管套利。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科技对金融业带来的深刻变革,采取积极的措施适应变化,在金融科技发展浪潮中把握难得的机会;另一方面要对金融科技保持理性,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探索加强监管的框架和标准,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比如利用监管科技(Reg Tech)这一化解金融科技领域风险的有效手段,将数字技术应用到监管上来,用技术来高效解决监管及合规要求,促进金融科技生态健康发展。
同时,在银行自身的智慧金融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要强化银行数据安全意识,加强银行数据中心和灾难恢复能力建设;二是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灾难备份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技术难点,实现技术突破;三是要加强与国际先进机构和同行在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提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监控水平。智慧金融的发展涉及科技公司、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消费者、中介机构和自律组织等多方主体,这些主体应密切合作,共同打造好金融科技生态。
《中国金融家》:对智慧金融发展的规范,您认为应该秉承怎样的原则方向?有哪些建议?国际上有何理念可供参考?
董希淼:所谓的智慧金融,是指人工智能与金融全面融合而生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它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为基础,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的同时,实现金融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比如投资理财方面的“智能投顾”。智慧金融的重要特征就是智能性,使得本来由人来做的认知决策,逐渐借助机器来实现。在智慧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人工智能应用的边界以及需要遵守的政策法规,应在法律和金融制度体系框架范围之内。比如,金融机构应以提高金融效率、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为前提,按照金融的业务操作规则开展业务,同时注意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无论是从事人工智能的开发还是利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现有的法律和金融政策法规都需要做相应的完善和补充,减少像人工智能单独提供金融服务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曾指出,在没有人为参与的情况下,由人工智能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不符合顾问受托标准。因为出现问题时,目前在法律上尚未对责任方作出规定,也未规定各责任方的责任分担机制。我国刚刚公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此作出规定,并强调:开展智能投顾业务应取得相应资质,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资管业务。
对于监管者来讲,对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同样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包括准入、运行和相应的责任监管。要通过严格的审核、监督,降低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带来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避免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导致的欺诈、违法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应该具有遭遇风险或损失时合理的强制人工控制功能等。
除此之外,在智慧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顺应形势加快创新监管工具,比如尝试适时推出“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创新机制,为完善和推广金融科技在商业银行中的创新积累经验。比如英国在监管领域所引入的“监管沙盒”,在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下,可在特定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创新测试和实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融体系对于科技创新的风险容忍程度有限的问题。
《中国金融家》:您对智慧金融的未来有哪些期待?
董希淼:在金融科技浪潮下,人工智能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催生智慧金融,将可能成为金融业的下一个风口。
金融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将变得更加智慧。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使得机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模拟人的功能,并突破时空的束缚,批量地且更个性化地服务客户。对于深处服务价值链高端的金融,这无疑将带来深刻影响。具体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在前端可用于提升客户体验,使服务更加人性化;在中端可支持各类金融交易和分析中的决策,使决策更加智能化;在后端可用于风险识别和防控,使管理更加精细化。
我认为,智慧金融在未来的发展,也只有秉承金融的本质和要义,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维护好金融的稳定和安全,才能行稳致远。在智慧金融的春风里,金融服务将更普惠大众,更具有温度,将把我们带入更美好的社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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