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9日电 在19日举办的“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谈及金融监管时指出,回顾历史的过程,顺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诉求作出的监管让步,往往成为诱发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因此,面对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不能退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
孙国峰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美国1929年的金融危机和上世纪90年代的全球金融危机,根本原因都是混业经营导致的风险传染。“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过度使用货币创造权变得更加容易,更容易带来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而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本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中国开始进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也有很多金融机构和一些非金融企业自身也做了一些混业经营的业务。这些混业经营的业务对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形成了挑战,带来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风险传递。
在孙国峰看来,混业经营自身存在几个方面的风险:一是不透明的风险。二是道德风险。三是监管套利。四是投资者保护不利。
“混业经营自身存在一个内部的矛盾,我把这个矛盾称之为混业悖论,也就是说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不同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内部的防火墙以隔离这个风险,进行穿透式监管。”
针对上述风险,孙国峰强调,为了防范混业经营的风险,应当坚持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基本框架,对已经存在的混业经营要加强监管。“面对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不能退让,应当坚持分业经营为主的基本框架,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强化综合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重大风险的攻坚战。”(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