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会干货:罚没广州安州逾亿元 IPO审核政策未变
2018-05-18 19:12: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证监会发布会干货:罚没广州安州逾亿元 IPO审核政策未变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8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5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了三个内容,一是证监会召开重大案件调度推进会。二是查获一起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案件。三是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部分首发企业未能通过发审会审核的问题作出回应。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进行了梳理汇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证监会查获一起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案件

近日,证监会成功查获一起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涉案机构和人员涉嫌操纵沪市4只股票,非法获利超过2000万元。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调查发现,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从业人员预先合谋,集中6个资管产品筹集的资金,利用资金优势,在香港开立沪股通账户的同时,在内地以多位员工、亲友的名义开立数个A股账户,跨境配合操作,通过连续交易等手法操纵菲达环保等4只沪市股票,交易金额近33亿元。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案。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顺众昇)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信息;未如实披露严重影响投资计划进展的信息;未按规定披露恒顺众昇与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的关联关系;提前确认与四川电力1,100万的设备成套采购收入9,401,709.40元、利润3,921,394.65元,提前确认与四川电力的9,350万的设备成套采购收入79,914,529.6元,利润28,349,077.59元,导致恒顺众昇201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顺众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恒顺众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

1宗操纵市场案中,201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8月26日至8月28日,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安州)控制使用“广州安州-安州价值优选2号证券投资基金”等22个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采用尾市拉抬、盘中拉抬、次日反向交易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获利约5057.4万元。广州安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广州安州违法所得约5057.4万元,并处以约5057.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福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施立新系洪桥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硕股份)合作投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陈淼媛与施立新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联络频繁,施立新、陈淼媛共同使用“陈淼媛”账户买入“宝硕股份”525,000股,没有违法所得。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翁凛磊与施立新存在接触联络,同时翁凛磊控制使用“马某杰”等5个证券账户交易“宝硕股份”,没有违法所得。施立新、陈淼媛、翁凛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我会决定对施立新、陈淼媛处以60万元罚款;对翁凛磊处以60万元罚款。

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2013年9月至调查日,姚丽系在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内,姚丽控制使用“姚某刚”、“姚某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获利约30万元。姚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姚丽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姚丽违法所得约30万元,并处以约90万元罚款。

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案中,2009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间,蒋乐辉系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内,蒋乐辉私下接受李某平等多名客户委托,利用“梁某根”、“黄某玲”证券账户买卖证券,交易均由蒋乐辉决策实施,没有违法所得。蒋乐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45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15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蒋乐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IPO审核政策始终没有变化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近期,部分自媒体报道提及,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申请首发上市,申请人最近一年净利润至少分别要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否则不能通过发审会审核。”

对此,高莉表示,前一段时间,有部分首发企业未能通过发审会审核,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业务经营不合规;二是内控有效性存在缺陷;三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四是信息披露存在瑕疵;五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高莉称,证监会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进行审核,审核政策始终没有变化。“需要说明的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病从口入,是发行监管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2016年以来,我会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和带病申报,不断从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信息披露、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多个维度对首发企业进行从严要求。”

高莉指出,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有序推进首发审核工作,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从源头上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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