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从公开资料来看,其反馈问题共计57个。
证监会反馈意见问题呈现:披露应收账款回款是否有周期性,补充说明并披露该事项对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的影响。
招股说明书原文摘要: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具体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公司净利润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2015 年,发行人净利润为 1,924.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265.85 万 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 4,190.36 万元的主要原因系①2015 年发行人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数-5,974.43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增加对经营活动现金量影响数为-3,812.45 万元,应收票据增加对经营活动现金量影响数为-2,072.21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长;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客户根据其筹资或收 款等资金情况自主选择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②2015年发行人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随着发行人采购规模的增加有所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数 为 787.88 万元。③因股份支付的因素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数为 510.80 万元。 因此,发行人 2015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 4,190.36 万元的主要原因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相应增长以及下游客户选择票据结算增 加。
2016 年,发行人净利润为 2,991.5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7,973.30 万 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4,981.77 万元的主要原因系:①2016 年 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了 21,376.07 万元,但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 营性应收项目仅增加 4,117.50 万元。该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数为-4,117.50 万元。②由于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稳定,基于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发行人良好的资信,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通常给予发行 人一定的账期。2016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21,376.08 万元,采购规模也增加了 16,563.47 万元,引致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增 加 7,197.95 万元。该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对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影响数7,197.95 万元。③当期公司用于股权激励发生股份支付成本共 1,325.61 万元,股份支付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数为 1,325.61 万元。因此,发行人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高于净利润4,981.77万元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16年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销售商品收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同时基于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发行人良好的资信,主要供应商通常给予发行人一定的账期导致 发行人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 7,197.95 万元在次年发生;以及股份支付对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的影响。
2017 年,发行人净利润为 7,611.59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660.07 万元,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 8,271.66 万元的主要原因系:①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为生产经营采购的晶圆等主要原材料有所增长;此 外,发行人 2016 年受制于原有晶圆供应商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发行人业务的增 长需求,致使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晶圆采购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致使 2016 年末发行人晶圆及其相关的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存货余额较低;为保证产品供 应的及时性,2017 年起公司引进中芯国际作为合格晶圆供应商,扩大了晶圆供 应产能,有效满足了发行人晶圆的采购需求,2017 年末发行人晶圆及其相关的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存货余额相应上升至合理水平。该等因素引致发行人 2017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4,818.67 万元。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 2017年发行人为采购生产经营的原材料晶圆以及预付封装测试服务费使得预付 款项增加 2,135.78 万元。③此外,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 也有所增加,发行人应收账款 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2,845.12 万元。因此, 发行人 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为扩大生产经营的采购事项导致现金流出较多,以及发行人应收账款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 有所增长所致。 (来源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406页、407页、408页)
证监会反馈意见问题呈现:补充披露销售费用变化与销售的匹配情况,并披露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的具体原因。
招股说明书原文摘要: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与销售人员相关的职工薪酬、租赁费用、销 售人员办公费用,以及与销售产品相关的物流费用构成。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租赁费、销售人员办公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 726.46 万元、889.70 万元和 903.12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79.42%、73.53%和 71.21%;销售费用中物流费用分别为 147.84 万元、205.26 万元和 222.03 万元, 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16.16%、16.96%和 17.51%。
①销售费用变化与销售的匹配情况,销售收入占比变化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变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物流费分别为 147.84 万元、205.26 万元 和 222.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0.36%及 0.32%。公司物流费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长,但是物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该等占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物流费用的增速低于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来源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362页、363页、364页、365页)
证监会反馈意见问题呈现:补充说明各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和同一产品不同期间毛利率波动的原因;着重分析毛利率逐年上升的产品毛利率上升的合理性,毛利率逐年下降的产品毛利率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招股说明书原文摘要:同一产品不同期间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①通用 LED 驱动芯片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通用 LED 驱动芯片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成熟度较高,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高。针对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的市场竞争特性,发行人根据产品制造成本的变化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保证产品毛利率的相对稳定。但由于公司销售价格及销售策略的调整与成本的变化存在时间差异,使得通用 LED 产品毛利率在稳定中略有波动。
2016 年,公司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为 0.2201 元/粒,较 2015 年 下降 21.25%;单位成本为 0.1849 元/粒,较 2015 年下降 19.99%。
2016 年,公司晶圆、封装测试以及 MOS 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5 年分别下 降 10.65%、21.14%和 14.84%。同时,公司当年成本较低的单芯片架构通用 LED 驱动芯片产品的销售占比由 18.15%上升至 41.47%。受该等因素影响,当年公司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单位成本下降 19.99%。在单位成本下降较多的情况 下,公司相应调整了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的销售价格,通过成本优势进一步 提高市场占有率。在此销售策略下,当年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销售价格 较 2015 年下降 21.25%。由于单价降幅超过了成本下降幅度,使得当年通用 LED 照明驱动产品的毛利率较 2015 年下降 1.32 个百分点。
2017 年,公司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为 0.2190 元/粒,较 2016 年 下降 0.50%;单位成本为 0.1801 元/粒,较 2016 年下降 2.60%。2017 年,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等行业对晶圆及 MOS 的旺盛需求,使得晶圆 及 MOS 价格出现上浮。同时,封装测试价格在稳定中略有下降。2017 年,公司晶圆、封装测试以及 MOS 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6 年分别上升了 6.46%、下降了 4.24%和上升了 6.77%。同时,单芯片架构通用 LED 驱动芯片产品的销售占比由 41.47%上升至 51.50%。受上述因素影响,当年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单位 成本较 2016 年下降 2.60%。由于公司在当年保持了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销售 价格的基本稳定,使得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产品毛利率较2016年上升1.75%。②智能 LED 驱动芯片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 LED 驱动芯片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如下:
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系发行人 2015 年研发成功并推广的产品,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的市场竞争相对缓和,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因此,与 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定价模式不同,公司在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定价时除考虑制造成本外,还会综合考虑细分产品型号的技术领先优势、市场竞争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定价策略,从而导致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在整体稳定的基础上略有波动。
2016 年,公司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为 0.3775 元/粒,较 2015 年 下降 1.41%;单位成本为 0.2008 元/粒,较 2015 年下降 6.26%。
2016 年,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的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晶圆、封装测试采购平均价格的下降。如前所述,受技术成熟度、公司采购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晶圆、封装测试以及 MOS 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5 年分别下降 10.65%、 21.14%和 14.84%。同时,当年成本较高的可控硅调光产品销售占智能 LED 照明 驱动芯片的比例从2015 年的 23.21%上升2016 年的 37.93%。受上述因素共同影响,智能LED 照明驱动芯片的成本较 2015 年下降 6.26%。由于智能LED 照明驱动芯片产品属于推广时间较短的新产品,公司在单位成本下降的情况下保持了单位价格的相对稳定,导致当年毛利率较 2015 年上升 2.75 个百分点。
2017 年,公司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为 0.3405 元/粒,较 2016 年 下降 9.80%;单位成本为 0.2026 元/粒,较 2016 年上升 0.91%;
2017 年,公司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成本略有上升的原因为:随着消 费电子及汽车电子等行业对晶圆及 MOS 的旺盛需求,使得晶圆及 MOS 价格出现上浮。同时,封装测试价格在稳定中略有下降。2017 年,公司晶圆、封装测 试以及 MOS 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6 年分别上升了 6.46%、下降了 4.24%和上升 了 6.77%。
2017 年,公司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较 2016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当年部分境外芯片厂商对可控硅调光产品进行了降价推广。公司下一代可控硅调光产品尚未成熟前,公司同步对部分老型号可控硅调光产品进行了一定幅度的 降价,使得可控硅调光系列产品整体单价较 2016 年降低16.69%,由于 2017 年 可控硅调光产品占全部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的销售数量的比例为 34.33%,可控硅调光产品单位价格的调整对当年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价的影响约为 5 个百分点,系当年智能 LED 照明驱动芯片单位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 (来源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391页、392页、393页、394页)
证监会反馈意见问题呈现:请发行人披露预计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产生的原因及核算情况,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补充核查,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证据、结论,并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原文摘要: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公司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22%、96.23%和 91.05%,流动负债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7,284.59 万元、17,153.41 万元 和 14,432.64 万元,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构成。其中 2016年末、2017年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 相应采购规模大幅增加,使得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来源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321页、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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