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火爆的区块链遇上冷静的法律,会产生什么? | “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第一期
2018-04-18 21:2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当火爆的区块链遇上冷静的法律,会产生什么? | “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第一期

人总是高估技术的短期影响,而低估技术的长期影响

区块链作为新技术会有很多缺点,应多包容,让子弹飞一会儿

懂编程的律师才会成为好会计

何宝宏博士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

在第一期“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系列研修会上,作为浸淫互联网行业二十多年的研究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博士,利用短短的1个半小时回顾了互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历程,深入浅出地向与会者解读了围绕区块链技术的一系列相关问题。

何所长首先分析了目前区块链的过热现象。他认为,“自治,分享,分布,开放,偶尔有害,对等,匿名”这些关键词放在一起,你会猜到就是区块链,但如果时光倒流穿越到20年前,答案应该是互联网。这个词可以原封未动地套到20年前鼓吹的互联网,只是20年换了一代人。

在这样一位长期观察者看来,技术的发展有着相似性。也正因此,对于区块链的火爆,他有另一种看法,那就是,人总是高估技术的短期影响,而低估技术的长期影响。

对于热闹的“互联网+”行业,何宝宏所长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强调,“互联网+”,就是互联网跟其它行业的融合,互联网跟其它行业融合得有规律,次序不能乱来。

互联网本身是信息服务业,首先跟其最相似的媒体、电信、邮政融合。其次跟金融、旅游、教育、健康等领域融合。金融本质上就是做数据、信息分析、比对与匹配;教育培训是关于信息传递与输出的信息产业,主要培养的是人对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健康领域包括我们去医院挂号、拍片数据,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判断,都是信息业务。旅游业80%以上也是在玩信息。

互联网和其它行业融合遵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意指先只做技术性的融合和改进,然后再做思维方式的改变,先不改变现有的产业行业或者法律业的游戏规则、现有的框架体系管理。

现在,我们走到互联网对整个世界的改变的转折点,我们以前只关注技术对抗世界的改变。今天越来越多的试图改变现有框架和现有的生产关系。

对于外界存在大量批评区块链性能低,能耗高,生态链,安全防护,隐私保护,监管缺失,标准缺失,不务正业等声音,何宝宏所长笑言,如果一个技术得到这样的批评,那简直就是对它的一种褒奖。

一出来就很可靠的技术,一出来生态链就会完善的技术,就不能叫新技术。何所长认为,任何新技术的出现都会有很多缺点,但是应该多包容,让子弹飞一会儿。

在谈到“价值互联网”时,他认为,今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与实体经济、金融的结合越来越密切。以前,数据是信息,关键是传播;现在,数据是资产,关键是保护。如果数据表示信息,信息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广泛传播,那应如何广泛的传播。如果数据代表一种资产和财富的话,那你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独占、保护和控制。

区块链的主要价值就是为了保护数据,传播数据是次要的。这也是区块链技术对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利用和交易的一种回应。

在谈到技术发展时,他判断,包括O2O、虚拟现实、直播、4G、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分享经济、量子通信、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金融科技、互联网+在内的这波技术浪潮应该走到了尾声,此后会出现技术发展的平台期。

他认为,区块链其实是互联网的一块大补丁。互联网在90年代离开实验室的时候是没有完成的实验品,被过早地从实验室放出来,放出来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缺。经过20多年不停地发展,互联网内涵不断扩大。正因为有不完美的地方,所以需要不断地发展。互联网出来的时候因为不完美才有机会。

以前互联网技术认为自己传输的所有二进制代码都是信息,现在发现传的是货币,所以为了安全的考量,反方向发展出来了区块链。

他用两个词来形容2018年的区块链,那就是水深、火热。这是10余年来,唯一崛起于草根的重大技术。他认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都是巨头的游戏,起源都是互联网巨头。而区块链来自于民间的发明,大家热火朝天地炒技术,突然发现炒人工智能不如炒区块链。

何所长认为,所有的颠覆性技术和草根技术都是分布式的,这样才能让每个人参与到技术中来。而如果来自民间的一项技术引起广泛的关注,往往具有颠覆性。因为这不是巨头支持下的,而是民间支持下才发展得这么大。

区块链是全球分布的,节点全球式分布,没有集中的控制,无责任主体,没有外部信用背书,所以也颠覆了很多对以往技术的认识。

区块链是一个平台,经历了自上而下,从专用到通用,从区块链1.0到区块链2.0的发展。区块链是平台性的技术,本质上是一种数据库技术,用了一种数据结构或用了块链结构的数据方式,所以叫区块链,其实更应该叫区块链数据库。其是数据库使用的记账结构,这是一种数据结构和技术结构。

传统的数据库技术有四大基本功能,所有的数据库就是读与写,更新与删除。而区块链技术只有读与写,不让更新不让删,就是为了防作假。

从信任机构到信任算法,因为人不可信。现今所有的技术发展逻辑都是这样。无人驾驶也是因为人不可信,机器可信才大力发展。

区块链技术具有可追溯性,修改前面的数据就需要修改此后所有的区块数据。以前记账靠外部的激励机制,而区块链内置了激励机制,用技术手段来实现自我激励。记账同步靠技术不再靠人,激励靠内部的自我激励而不是靠外部的发工资人民币奖励。

区块链生态中有币圈和链圈,链圈是研究链底下的基础设施的,链相当于微信平台,币圈相当于微信的小程序。去年调研哪一些人正在做ICO呢?搞区块链的技术和搞资金盘的,还有就是搞传销的做得最多。

在谈到智能合约时,他认为,智能合约是必须要搞的。今天大量的合约、合同、法律制度、会计制度、商业合同,法律规定必须用人的语言书写。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限制合同可以用计算机语言书写,今天希望用计算机语言来书写合同文本。

为什么这么想?因为人的语言漏洞太多。我们说地球上的语言分两种,有外语,所谓的外语是指计算机语言。人类语言是一种语言,计算机语言是另外一种语言。今天越来越多的游戏规则是用计算机语言写的,而不是用人的自然语言写的,因为人的语言不靠谱。

代码是区块链的法律,代码写进去就是要跟法律一样严格执行。懂编程的律师才会成为好的会计。

从产业的角度小产业、大变革,万物互联的时代已经来临。现在很多东西连起来了,但没有把账本连起来。现在每个企业的账本都是一个个的信息孤岛,一个个的价值孤岛,这为我们做假账留下空间,也不透明。而区块链的发明就解决了这一价值孤岛的问题。

在发言时,何所长还表达了区块链和隐私的关切。在谈到区块链与被遗忘权时,他说,被遗忘权与区块链是相反的方向。区块链里记录下来什么东西都不能删,什么都不能改,所以对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挑战。

经过第一单元区块链技术的讲解,第二单元把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了区块链技术与法律的关系上。

郭烁:

区块链运用到犯罪证据上,会降低跨国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北京交通大学郭烁副教授主要从区块链应用的角度出发,对比了中美两国对于技术问题的不同反应,从打击犯罪、比特币洗钱、隐私权等方面探讨了新技术的伦理道德问题。

他认为,美国对技术问题的反应是“官方冷,民间热”,而中国则刚好相反是“官方热,民间冷”,原因与技术在民间的实际应用有关。在打击犯罪上,他提到区块链技术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数据账本可以瞬间实现证据的提取和使用,会降低跨国执法成本,提高跨国执法效率。

比特币第一个应用就是洗钱,如何在法律中回应区块链在货币方面的应用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隐私权,郭教授认为隐私权是固有的权利,但区块链世界里对隐私权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是可以接受的。

刘邵君博士:

区块链与知识产权有天然的共性

北京社科院刘劭君博士进行了“区块链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影响”的主题演讲。她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有着天然的共性。

比如以哈希算法记录下来的数据变动和奖励证明机制都是以“在先申请”而被固定的,记录存储就如同作品的发表、专利或商标的申请,是一个确权的过程。而比特币从无中生有到按需定价的共识机制,又跟知识产权从价值未知到通过使用、授权或交易而产生回报有着共通之处。

她认为区块链可能对著作权法体系中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保护期限等制度设计产生影响。

在技术应用层面,她认为任何一个知识产权的应用需要两个层次,数字资产的存储层和价值网络。而建立这两者存在一定难度,还需要实现价值网络和数字资产本身相互之间的连通。

在演讲中,刘博士还分享了一个有趣的比喻:区块链就是王国,各种算法和达成共识的规则就是法律,Token就是王国的法币,Token与制度缺一不可。

杜晓宇副主任:

应从技术、应用、市场等维度来展开区块链与法律的研究

腾讯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晓宇进行了“区块链技术对法律的影响和挑战”的主题发言。

他认为,区块链链对法律的影响与挑战不宜从单一角度笼统去概括,可以考虑从“区块链技术与法律”、“区块链应用与法律”、“区块链市场与法律”、“区块链骗子与法律”四个维度来展开分析。

第一,狭义的区块链技术与法律更加强调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区块链的技术规则与标准,广义上则包括因为区块链分布式、智能合约等技术与技术伦理、与部分传统民商事基本规则存在不一致、隐私保护与数据流动等方面内容。

第二,区块链应用则包括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登记公示、证据存储等具体应用上与传统法律关系及相关部门立法冲突与适应的问题。

第三区块链市场与法律包括ICO、数字货币交易所、数字货币期货等区块链衍生市场的法律调整。

第四,要严格防范借区块链概念行使诈骗的行为,例如虚假宣传、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双向诈骗等,这些行为对真正区块链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

最后与会嘉宾还就区块链在电子存证、区块链技术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

旨在为法律人补齐技术知识储备

彭伶副主任:

互联网等新技术加速影响立法

彭伶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指出,从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些立法来看,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知识正在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我们的立法,并且这种影响正在加剧。这对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于互联网技术知识缺乏较为系统深入的了解,这必将限制我们的视野,影响我们对国家立法和司法的认知、研究、建议与决策。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为法律人提供机会充实知识储备,补上法律人欠缺的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知识短板,抢占研究先机,让技术为法学研究注入活力,最终使法律人为国家立法司法提出真正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张钦坤秘书长:

法律人要懂一些技术和商业的变化,才能跟得上本次科技革命的变化

张钦坤 腾讯研究院秘书长

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张钦坤坦言,法律人确实要懂一点技术和商业的变化,才能跟得上本次科技革命的变化。开设本次研修会也正是为了帮助法律人形成更完善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

在会议总结中,他指出,中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进入了全球领先行列,以前很多问题可以向美国和欧盟学习,但现在中国互联网发展所遇到的很多问题,必须得依靠更多的跨界学习和关注来回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会议收益匪浅,对区块链技术及其对法律的影响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但会议信息量很大,需要时间进一步消化思考。

参会人员认为本次研修会可谓精准研修,抓住了法律人的需求,意犹未尽,纷纷表达了对下一期“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的期待。

“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

系列研修会简介

“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是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腾讯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系列研讨会,旨在为法律人和技术人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平台。

研修会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专家,围绕新技术革命各细分领域,专门为法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法律人补齐技术知识储备,使法律人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前沿技术和产业实践有更深入的认识,促成法律人互联网思维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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