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总裁王银成受贿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超870万元,王银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详情>>
2018年4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一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银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银成利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0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银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银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48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