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介:《“一带一路”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研究》
2018-04-13 12:42: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新书推介:《“一带一路”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简介

漆彤,男,汉族,湖南省祁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海外投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武大国际法评论》副主编、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首批专家、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秘书长、东北亚国际法论坛(ILNEAF)特邀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西藏大学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国家发改委、荷兰皇家科学院等国内外课题多项,发表中英文专业论文80余篇,代表著作有《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国际贸易法新编》等。曾获商务部第七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一等奖、教育部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咨询报告等项奖励。

《“一带一路”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研究》

序言

2013 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3月28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

“一带一路”是中国主动融入全球化、深度参与世界经济、实现互利共赢的倡议,对于促进我国加大全面改革开放和合作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而言,意义重大而深远。随着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大象再也无法藏身大树后面,“韬光养晦”策略逐渐不再适用于中国。过去几年,中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经济治理的改革,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总体看来结果不是十分理想。推出“一带一路”倡议,坚持经济全球化的方向,鼓励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并推动国际经济体制改革,既是中国落实经济外交新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重要尝试。

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政治风险和人文宗教风险较为突出,各方势力积极渗透,武装叛乱、战争等风险巨大。除了积极重视、防范政治风险外,“一带一路”倡议需要规则与法治保驾护航。“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广泛牵涉到投资、金融、贸易等各种国际经贸法律问题。既需要有宏观层面的方向把握,又需要切实解决各种微观层面的技术性法律问题。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法治是重要保障。如何充分合理地运用国际和国内立法、司法和执法手段,有效提高“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服务水平,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具有十分迫切的应用价值和现实需要。只有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服务和保障的内涵与基本要求,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外市场主体的法治关切和需求,才能有效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本书共分为五编,第一编为绪论,着重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属性进行国际法解读,第二编分别从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税法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法五个方面论述“一带一路”所涉主要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第三编专门讨论了“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问题,第四编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若干具体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第五编为简要结论与进一步的思考。全书以如何促进国际法治良性发展和实现国内法治现代化为线索,就“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及的主要国际经贸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为国家进一步落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保障倡议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的国际法理论支持。

本书在题材选取和内容安排上力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在研究方法上尝试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进行有机结合,立足于提出、分析并尝试解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实际法律问题,并为后续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和基础。

本书的撰写和出版,离不开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高等教育出版社编辑们的辛勤付出。此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之一,在该院民四庭一年多的宝贵研修经历对我的研究也大有裨益。在本书撰写过程中,我的许多学生协助完成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加工工作。如果没有各方面的帮助,本书不可能付梓,现一并致以衷心感谢。

漆彤于2017年9月

内容简介

本书以如何促进国际法治良性发展和实现国内法治现代化为线索,就“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及的主要国际经贸法律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研究。共分为五编,首先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属性进行了国际法解读,然后分别从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税法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法五个方面论述“一带一路”所涉主要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第三编专门讨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问题,第四编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若干具体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第五编为简要结论与进一步的思考。本书在题材选取和内容安排上力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在研究方法上尝试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进行有机结合,立足于提出、分析并尝试解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后续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和基础。

目录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解读

一、“一带一路”倡议:一个开放性的体系

二、“一带一路”倡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第二编“一带一路”所涉主要国际经贸法律问题

第二章“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投资法前沿问题

一、海外投资保险

二、国家安全审查

三、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

第三章“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金融法前沿问题

一、完善“一带一路”区域投融资支持体系

二、人民币“入篮”与区域货币一体化合作

三、“一带一路”与金融创新

第四章“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贸易法前沿问题

一、以构建自由贸易区网络为形式

二、以贸易便利化为首要目标

三、以民间参与为路径创新

第五章“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税法前沿问题

一、“一带一路”与区域税收协调

二、“一带一路”与税收优惠政策

三、“一带一路”与优化税收服务

四、反避税协调

五、避免双重征税协调

第六章“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

一、理念和原则

二、如何看待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及其改革

三、“一带一路”下在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中融入中国元素

第三编“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的构建

第七章“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概念的提出

第八章“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心的定位

一、具体 vs. 抽象

二、国内 vs. 国际

三、统一 vs. 分散

第九章“一带一路”争议解决现状与问题

一、“一带一路”民商事纠纷解决

二、“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

三、“一带一路”国家间经贸争端解决

第十章构建“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心的外部参考

一、“一带一路”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迪拜、英国和新加坡为借鉴

二、“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以ICSID和欧盟ICS为借鉴

三、“一带一路”国家间经贸争端机制——以欧盟、NAFTA和TPP为借鉴

第十一章构建“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心的指导原则与总体思路

一、突出“调解”在“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的特色和优势

二、以解决“一带一路”民商事争议为工作重心

三、构建“一带一路”投资者诉东道国争议解决中心

四、完善“一带一路”国家间经贸争端解决机制

第十二章“一带一路”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机制的完善

三、“一带一路”商事仲裁机制的创新

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院的探索

第十三章“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构建“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三、构建“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可行性

四、构建“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路径和具体方案

第四编“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若干具体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

第十四章“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新规则研究:FTA私人诉权限制条款探析

一、私人诉权限制条款的产生背景

二、私人诉权限制条款的主要类型

三、分析与建议

第十五章“一带一路”建设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由司法实践中涉外因素的认定谈中国仲裁法律制度改革

一、中国现行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法律规范

二、现行司法实践分析——以西门子诉黄金置地案为例

第十六章“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衔接:从澳门“世能案”和香港“谢叶深案”谈中外BIT在港澳特区的适用

一、问题的提出

二、香港“谢叶深案”判决理由

三、澳门“世能案”判决理由

四、评析

五、结论与建议

第十七章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相关司法意见解读

一、最高院《“一带一路”若干意见》解读

二、最高院《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解读

第五编结论

第十八章结论与思考

一、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促进国际法治良性发展

二、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努力实现法治中国梦

三、进一步的思考

附表

表一:目前有效的在华外国投资MIGA担保项目

表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争端解决被诉案件数

表三:“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外资立法、重要条约缔约及贸易投资争端被诉情况

表四:涉及中国的所有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统计表

表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BIT及接受ICSID仲裁数量统计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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