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兆
用户的隐私安全,始终是互联网时代关注的焦点话题。
近日,由于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等7条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开出了18万元的罚单。这并非是支付宝第一次涉及到用户的隐私信息安全问题,但是因为个人信息安全原因被罚却是国内首例。
事实上,这并不是支付宝第一次收到罚单。去年5月,支付宝因违背付出事务规则而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3万元。今年2月,支付宝又因服务经营范围问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处以罚款60万元。这些处罚说明,对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
众所周知,支付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金融需求。当前,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占据着市场的主体,其综合优势十分明显。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获得相关支付便利服务的同时,也需警惕相关信息泄露的风险。
前不久,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一次会议上针对中国消费者隐私问题作答时,曾发表“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的观点,这一言论引发了全民性的争议。
在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隐私换效率”其实是个人的选择,一些人可能会同意,一些人可能不同意。“但是如果涉及到不必要的信息也要提供,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张先生说。
事实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违规收集数据无疑会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会使用户陷入到信息泄露、隐私贩卖、账号被盗等麻烦之中。因此,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在提供相应服务的同时,关于用户隐私安全的底线一定要守住,同时也要有足够的敬畏心。
诚然,当前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商业的创新速度十分迅速,“互联网+”的商品和服务已涵盖消费者和用户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的方方面面,人们享受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便捷。但是,这一领域的法规和监管也愈显重要,如若不能及时规范,诸如用户隐私安全等问题势必会再次出现,对有关部门来说,健全法律、加强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