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讯(记者史江敏)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大连市营商环境,近日,大连市印发了《大连市建立项目“服务秘书”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逐项配备“服务秘书”,包括在建项目、拟新开工项目、推进前期工作项目。
“服务秘书”主要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顺利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县及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选派好“服务秘书”,要加强对“服务秘书”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秘书”作用。同时,要按照“服务秘书”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对“服务秘书”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秘书”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投运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