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
2018-04-09 20:24: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要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对于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重大意义。

一是为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关键信息基础;二是满足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对统计信息的迫切需要;三是支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另外,对于金融业综合统计的目标和范围,该负责人表示,总体目标具体而言为要解决“有效集中、充分共享”两大核心问题。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数据的有效集合,防止数据割裂,使不同来源的数据形成有机整体;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及时、充分地为金融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为实现上述目标,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一是对象全,即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二是业务全,即覆盖金融交易的全部链条,对每一笔金融交易,向上关联到最终资金提供方,向下关联到最终资金使用方,同时密切关注金融新业态、新产品,并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即做到总量与结构分明、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共同研究确立了“统一标准、同步采集、集中校验、汇总共享”的工作机制,保证金融业综合统计不仅是量的提升,还是质的飞跃,这是《意见》的主要亮点。

对于金融业综合统计近期的工作重点及未来规划,该负责人表示,近期主要针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七项工作:一是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五是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七是启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设。

未来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主要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同时,持续强化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在总结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经验的基础上,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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