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创宏观屈庆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那么对不同行业是否有不同的影响呢?为此,我们需要回归增值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特点。首先,增值税是针对某一环节增加值征收的税,影响增值税的变量至少有四个。其次,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调整更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再次,研究增值税要放在产业链的角度上看,当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发生变化后,如果考虑企业在产业链中议价能力的话,不同议价能力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动态和静态影响。最后,因为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不一定相等,也存在这次调整过程中由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能,因此动态研究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对不同行业的不同影响难度很大。
研究增值税率下调影响有估算增值税期间数和考虑进项不同行业税率两个难点,已有研究或多或少存在些瑕疵。相比较投入产出表和财务报表两种方法,利用投入产出表去估算增值税期间数方法更佳,因此本文延续了上述投入产出表的思路。但在此基础上,考虑了进项中不同行业的税率不一致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简单处理,本文只考虑制造业,不考虑企业议价能力的变化,也只研究静态影响。
具体计算过程汇总,我们采用了一种折中的方法。投入产出表增加值部分中有一项为营业盈余,我们可以简单理解成盈利部分。那么用(该行业销项税率变化—其他投入行业的中间投入直接消耗系数*进项税率变化)/该行业的营业盈余部分占比,就可以近似判断增值税标准税率变化对该行业“盈利”的影响。
我们得到的结果显示,本次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后,对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石油、炼焦产品和核燃料加工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等八个行业盈利增厚5%以上,其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盈利增厚18.76%,石油、炼焦产品和核燃料加工品盈利增厚8.39%。
去年7月1日起增值税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档税率,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展望未来,可以预见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标准税率都有望逐步落地,对企业盈利和经营正面带动作用也将持续。
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超预期,有望开启今年减税降费序幕。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前述三项措施全年合计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那么对不同行业是否有不同的影响呢?为此,我们需要回归增值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特点。首先,增值税是针对某一环节增加值征收的税,可以用公式表达为销项税—进项税=收入*销项税率—原材料成本*进项税率,因此影响增值税的变量至少有四个。其次,增值税是价外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增值税只进企业资产负债表,不进利润表,因此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对企业利润表暂无直接影响,当然通过影响税金及附加中个别细项间接影响利润表另说(影响也很小),所以增值税调整更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这点尤其重要,这也是很多宏观研究忽略会计记账的表现之一。再次,研究增值税要放在产业链的角度上看,当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发生变化后,如果考虑企业在产业链中议价能力的话,不同议价能力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动态和静态影响。比如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后,一个议价能力很强的企业可能仍会要求下游企业支付原增值税标准税率下的含税价格,这样短期内该企业的收入水平就会提高。可以假设,原来商品销售价格为100,增值税标准税率是17%,含税价即100*(1+17%)=117。当增值税标准税率从17%降至16%,如果企业议价能力很强(或者合同约束)、仍要求下游企业支付117元,则该企业收入将变成117/(1+16%)=100.86,改善了静态盈利表现。但当时间拉长,上下游利益博弈或前期签署的合同到期后,该企业的售价就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本质上降税的好处将会在上下游内共享。最后,其实这点和第一点、第三点有一定关联,在测算过程中也较为重要。因为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不一定相等,也存在这次调整过程中由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能,因此动态研究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对不同行业的不同影响难度很大。
研究增值税率下调影响有估算增值税期间数和考虑进项不同行业税率两个难点,已有研究或多或少存在以下几方面瑕疵。第一,很多研究直接采用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里增值税部分作为增值税期间数的代表,而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中增值税部分只是时点数,我们要估算的是税率下调对增值税期间数的影响,所以测算过程中依据资产负债中应交税费里增值税部分是存在一定不合理性的,时点数和期间数间关系是否保持稳定值得商榷。第二,在第一个问题的基础上,有的研究通过税金及附加中个别细项(例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税额)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进而反推出增值税的期间数。但在测算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对行业影响时,简单使用17%到16%的变化作为近似代表,实际上是没有考虑进项中不同行业的税率不一致。第三,少数研究使用了投入产出表,但也存在第二个问题,即没有考虑进项中不同行业税率不一致的问题。
相比较投入产出表和财务报表两种方法,利用投入产出表去估算增值税期间数方法更佳,因此本文延续了上述投入产出表的思路。但在此基础上,考虑了进项中不同行业的税率不一致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简单处理,本文只考虑制造业,不考虑企业议价能力的变化,也只研究静态影响。
正常情况下,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营业收入*销项税率—营业收入*各相关行业中间投入的直接消耗系数*进项税率。公式中营业收入可以采用财务数据,直接消耗系数可以采用投入产出表中数据。对公式两边求导,可以得到:
增值税变化=营业收入*销项税率变化—营业收入*各相关行业中间投入的直接消耗系数*进项税率变化。此外,我们可以用增值税变化/该行业利润总额,反映出增值税变化对该行业的影响。
但由于财务数据来源于工业企业或上市公司,而投入产出表中的行业划分标准和工业企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出入。不仅如此还可能存在数据不全的困难,尤其是工业企业行业口径偏小。因此,我们采用了一种折中的方法:投入产出表增加值部分中有一项为营业盈余,我们可以简单理解成盈利部分。那么用(该行业销项税率变化—其他投入行业的中间投入直接消耗系数*进项税率变化)/该行业的营业盈余部分占比,就可以近似判断增值税标准税率变化对该行业“盈利”的影响。
我们得到的结果显示,本次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后,对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石油、炼焦产品和核燃料加工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等八个行业盈利增厚5%以上,其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盈利增厚18.76%,石油、炼焦产品和核燃料加工品盈利增厚8.39%。
去年7月1日起增值税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档税率,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展望未来,可以预见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标准税率都有望逐步落地,对企业盈利和经营正面带动作用也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