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各地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的关切,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本报记者 曹方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进行部署。《通知》从合理确定整治目标、明确整治主攻方向、扎实有序实施整治行动等方面作出总体安排,以期把这件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事做实做好,真正抓出成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同时,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更是城乡差距的集中体现。为此,如何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便成为了当前所需面对的重点。
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总体行动目标。并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管护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而此次《通知》也正是为落实《方案》而进行的具体部署。
综观《方案》,因地施策、科学合理是其突出特征之一。单从目标来看,《方案》提出了分区域的要求,即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目标要求。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各地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的关切,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当然,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能“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应该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确保我国人居环境改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之一,而在目标明确的基础上,还需抓住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着力。当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为此,还应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
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看来,在此过程中尤为需要重视的是各方形成合力,共促环境改善。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高,绿色生产和发展的积极性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尤其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生产手段的不当使用,也给农村土地等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因此,首先应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引导村民树立“主人翁”精神,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同时还须不断普及科学农业知识,引导村民科学施肥。
此外,资金问题也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为此,除了需要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环境改善的资金投入,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外,还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现实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