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专项整治聚焦的六类问题出台工作方案,并于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4月17日,中国教育学会在2018年会员日活动上设置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高峰论坛。高峰论坛聚焦了校外培训机构该如何规范办学,实现健康发展。
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经有了行动时间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提出将在治理过程中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西安、武汉、潍坊等多地展开多轮实地摸排。
据悉,多地教育行政部门为培训机构实际教学需求考虑,正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力求调降办学场地设置标准。调降办学场地面积准入标准表明国家鼓励兴办教育的宗旨并没有改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创造条件,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安全范围内规范办学。
当培训机构告别野蛮生长后,该如何完成从粗放到集约的转变?
一方面,机构应正确看待专项治理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带来的作用。办学许可证是硬性指标,代表着政府对机构办学资质的认可和对消费者的保障。
另一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肩负起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教师作为转化知识的媒介,其教学水平直接对教学效果产生影响。目前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专业资质并没有统一要求,不过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机构需关注教师的专业资质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