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建立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和涉婚姻案由的案件信息的共享机制。
根据《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网络专线将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涉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婚姻自主权纠纷、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等案由的已结案件信息及时交换至民政部,进一步完善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
同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号码到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中查询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一步拓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范围。
民政部称,今后,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可以直接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涉婚姻案由案件中的当事人信息。这对于健全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增强婚姻登记核查的准确性,有效应对婚姻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等违法问题,加强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切实增强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见习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