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部门出击 为买房贷款假离婚后果很严重!
2018-04-03 21:4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31个部门出击 为买房贷款假离婚后果很严重!

为买房假离婚 有风险需谨慎

近年来,为了获取买房资格,很多人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造假。现如今多部门联合出手整治乱像。近日,包括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在内的31个国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对此,业内专家解释称,这也意味着,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将会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到严重限制。

根据这份《备忘录》,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使可被民政局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②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③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④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值得关注的是,31个部门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卫计委等部门将协助分享信息。这也意味着,多部门将联手组成密集的信息网络,分享每个人的婚姻信息,过去靠假结婚、假离婚来获得买房资格、动迁补偿款的事情将被杜绝。

在现实生活中,靠假结婚来获得动迁补偿款的案例并不普遍,而是假离婚,就是通过一方净身出户,来获取买房和首套房贷款资格的夫妻越来越多。比如2016年8月下旬,由于市场传言上海市将于当年9月出台更严厉的楼市调控方案,上海掀起了一股“假离婚”的热潮,甚至出现夫妻有说有笑地办理离婚的奇观。之后,上海的部分市区的民政局不得不采取“限号”措施来处置假离婚事件。

去年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一些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也出现了。对此,有关部门出台“认房又认贷”政策,堵住了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途径。一周之后的3月24日,北京市各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即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实际上,为了堵住“假离婚”这个口子,相关部门也动足了脑筋。比如某家股份制银行甚至将侧面对离婚家庭进行诸如水、电、煤、电话、宽带等出账信息的调查。此外银行还可能会从申请人住所的小区物业、居委、邻居那里进行侧面求证,离婚夫妻感情是否融洽等等。

不过,靠加强对假离婚的监管措施,却没有对当事人进行事后惩戒,所以,假离婚事件在最近几年高房价的背景之下层出不穷。那么,假离婚给我们中国社会和经济带来啥危害呢?

首先,假离婚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年来假离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给当事人一方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2017年,43岁的李某因孩子上学问题与妻子王某商议假离婚,把名下的两套北京房产过户到王某名下以便购买学区房。但在买房后,王某拒绝复婚。李某因此将王某诉至法院,希望能要回离婚协议中分走的两套房产。

去年10月,本案在昌平法院再次开庭,李某最后选择撤诉。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

对此,我们提醒那些想要假离婚的夫妻,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

再者,假离婚就是在钻限购政策的空子,这样不仅很容易导致房价上涨,而且还会导致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试想,假离婚就是将财产全部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另一方净身出户。

那么净身出户的一方,在离婚后本身就没有多少财产,再让其通过高杠杆购置资产,还要享受利率方面的优惠政策,这对于银行来讲,系统性风险实在太大。也就是说,假离婚与现在的金融去杠杆政策是相悖的。必须出重拳打击“假离婚”的行为,防控潜在金融风险。

最后,为了多买一套房或者多拿一点动迁补偿款,通过假离婚或假结婚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之后大家纷纷仿效,造成社会风气每况愈下。只要能够获得买房资格,都可以把人间最真挚的感情搁置脑后。婚姻本是一份神圣的而又庄重的承诺,而在经济利益面前,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已不值不提。

为了获得购房资格或者优惠房贷利率,就有人想起了假离婚。这么做会直接导致房地产调控失效,以及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骤增,同时,也会导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痛的失信代价,假离婚问题才会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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