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更好的协调机制 实现对金融体系监管
2018-04-03 21:46: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设计更好的协调机制 实现对金融体系监管

本报记者 张焱

近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周皓在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发布会上发布了研究团队的成果《2017年度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报告》。报告建议利用现有的监管框架,通过设计更好的协调机制来实现对日益增长的金融体系的监管。

周皓指出,报告从宏观与微观两个维度监测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变化。从宏观层面看,自2017年一季度以来,我国整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于相对稳定区间,远离风险警戒阈,未来一年内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概率很低。从行业分类看,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中,规模占比最大的银行业具有最高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边际贡献。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边际贡献趋于下降,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边际贡献却呈现上升的趋势,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资本覆盖能力相对较弱,应引起金融监管层的适当关注。

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蔡鄂生表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这个命题的内涵广泛,概念和实操上都还在不断更新、完善,现在并不是下结论的时候。寄希望于现成的、完美的监管模式过于理想化,监管者和市场都应当在现实世界中不断解决问题、摸索前进。

《2017年度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报告》对中国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采用类似的以风险和原则为导向的、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并保持对新技术和新挑战的机动灵活性;利用现有的监管框架,通过设计更好的协调机制来实现对日益增长的金融体系的监管;参考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收费及收入模式,可帮助监管机构与迅速增长的金融业界一起增强其预算自主能力。监管层应持续保持“强监管、严监管”的态势,同时需要与市场参与者进行充分沟通,寻求最优监管节奏、最小化施政成本。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周延礼发表了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观点,“金融机构的规模、与其他机构的关联性、单体机构的不可替代性、货币政策因素是中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四个重点。”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袁志超提出,“英国、美国和中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都有各自独特的风格,适合中国的监管架构值得继续探索。机制设计只是监管工作的一部分,有效执行也非常重要。”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席经济学家玛丽·斯塔克斯表示,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如何保持金融稳定、如何发展直接融资市场、金融监管者如何创新,这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现在的英国金融监管架构充分吸收了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并充分重塑,从监管的奖惩机制、文化、创新等多个维度使架构更加丰满,消除了以往监管未触及的盲点。

玛丽·斯塔克斯希望与其他研究机构与监管机构合作,为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创建更加公平、高效的环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助理教授菲利普·裴驱介绍了中英两国学者合作研究成果《确保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