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商财险收到监管函,而这也是今年浙商财险第三次收到监管“罚单”。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蓝鲸财经分析称“从去年以来,行业内监管的一个导向就是防风险,对于一些违规现象处罚比较严重,是希望形成一种从严处罚的氛围。”由此看来,监管正在深入细化。
行业整改持续深入,浙商财险电销网销违规收罚单
蓝鲸财经查看新下发的监管函发现,浙江保监局曾在2016年8月对浙商财险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电话销售业务和网络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对此,监管层要求浙商财险全面整改,强化合规意识,同时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订详细整改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方案,4月30日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1月,浙商财险收到开年首张“罚单”,因“五宗罪”被监管层叫停保证保险新业务1年,并罚款202万元。具体来看,首先是浙商财险未按规定进行再保险;其次在于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三是浙商财险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此外,浙商财险还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行为;最后监管还指出浙商财险内控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行为,并将具体内容落点在信用保证保险方面。从监管披露的违规时间段来看,处罚或为“侨兴债”后续。
2月13号监管层连发19封监管函,“剑指”财险领域产品不合规问题,其中浙商财险“赫然在列”。根据监管函具体内容显示,监管层随机抽检了浙商财险11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8个。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不清晰明确、条款要素不完备等多个问题。对此,监管层按照规定对浙商财险处以停止使用问题产品;监管函下发之日内三个月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的惩罚。
综合来看,浙商财险今年收到的三封保监会“罚单”问题涉及电销、网销违规;业务办理不合规;备案产品不合规等多方面。对此,朱俊生说道,“去年浙商财险也出了比较大的事情,监管部门看得也比较紧,所以有些违规现象得到处罚。”行业也将在如何加强合规内控、防范风险方面得到警示作用。
经济学家宋清辉则表示,“从近期监管层对浙商财险等险企开出的‘罚单’来看,监管层正对保险业进行深入整改,保险行业的整改大幕已经拉起。”而大力规范业内公司不合规的业务,有利于行业的“正本清源”。
浙商财险业务范围开展受限,专家:应深度拓展现有业务
由于“侨兴债”违约事件,浙商财险偿付曾一度告急,2017年9月,监管层对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指出其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评级为D类等问题,并责令其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去年10月末,浙商财险表示获批的15亿元增资已到位,偿付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从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来看,去年三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二季度的45.40%攀升至268.34%,但四季度稍有回落,下降为199.3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也呈同样变化趋势,从二季度90.79%上升到三季度的328.34%,后在四季度回落至262.97%。此外,目前浙商财险的风险评级也由D级转为B级。
保费收入方面,2017年浙商财险累计实现37.39亿元,同比2016年的34.8亿元,涨幅达7.46%。而根据监管层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浙商财险保险业务收入3.99亿元,同比上涨14.74%。从数据表现上来看 ,浙商财险去年全年及今年1月保费收入都有一定程度提升。
从监管处罚来看,因多项不合规行为,浙商财险目前仍处于停止保证保险新业务一年、三个月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的惩罚期间,后者将于五月中旬到期。而根据浙商财险2016年报信息显示,2016年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险种分别是机动车保险、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其中就包括现已被限制不得在一年内开展业务的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业务暂停一段时间,新的产品报备也有三个月时间受限,这肯定会有一些影响。”朱俊生分析称。此外,宋清辉也指出,业务开展受限之后,或对其今年整体情况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朱俊生也表示,“停止保证保险业务一年,那就更多去做其他的业务,三个月禁止报备新的产品,那就更多的做原有的产品, 去深度拓展其他业务和原有产品,这也能带来业务的增长。”在这个期间之内可以做更多的储备工作,包括人才积累,待业务限制放开之后,再去拓展新的业务。(蓝鲸财经 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