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交所上市次新股股价平均最大涨幅从609%降至381%
2018-01-23 19:20: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2017年深交所上市次新股股价平均最大涨幅从609%降至381%

股市资料图 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3日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微信“深交所”23日消息,2017年,深交所重点监控涉嫌炒作的雄安新区、次新股、高送转概念股交易情况,对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采取152次监管措施。2017年以来上市的次新股股价与2016年相比,平均最大涨幅从609%降至381%,平均连续涨停天数由14.31天减至10.40天。

深交所表示,2017年深交所全方位加强一线监管,切实扛起一线监管职责,一线监管取得较好成效,异常交易频发、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市场严重投机炒作有所降温,价值投资氛围逐步浓厚,对市场参与各方的规范引导作用逐步显现,市场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深交所表示,2017年加强了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力度。深交所加强实时监控,及时、从严采取监管措施,果断、精准打击异常交易行为。全年累计采取2282次自律监管措施,是前一年的1.72倍,对抑制二级市场股票炒作、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产生积极效果。

深交所强化对概念股及退市股票交易监管。深交所重点监控涉嫌炒作的雄安新区、次新股、高送转概念股交易情况,对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采取152次监管措施。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上市的次新股股价与2016年相比,平均最大涨幅从609%降至381%,平均连续涨停天数由14.31天减至10.40天。深交所还重点监控进入退市整理期的“欣泰退”、“新都退”等股票交易情况,严防退市交易风险,确保退市股票交易平稳有序。

深交所还加强并完善异动线索上报与协查工作。2017年,深交所不断优化异动线索发现、上报、协查机制,累计向证监会上报异动线索210余起,创近几年来新高;累计完成对外数据协查498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稽查部门办案,助力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

深交所表示,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交易监管的一项重大创新,其核心是督促会员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形成“交易所管会员,会员管客户”的分层分级交易监管模式。2017年,深交所认真落实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制定配套方案,全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地,取得积极进展。

首先,充分发挥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深交所理事会先后召开会员自律管理、风险管理委员会专门会议,将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相关工作安排、规则制度建设等作为重要议题,凝聚会员共识,强化会员主体责任意识。

其次,制定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相关规则。深交所启动《会员管理办法》修订,制定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强化会员客户管理职责,丰富监管措施和手段;完善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制度,要求会员加大重点监控投资者管理力度。

同时,强化对会员的履职评价和监督检查。上半年,深交所对102家具有经纪业务的会员进行客户管理效果综合评价,联合上交所、当地证监局对9家会员开展现场检查;11月,组织开展覆盖所有经纪业务会员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非现场检查。深交所全年对13家会员采取警示、约见谈话等监管措施14次。

全面强化上市公司监管

2017年,深交所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持续深化“刨根问底”式全面监管理念,以“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对上市公司敏感风险事件及时反应、主动出击,紧盯严管市场热点,严防严控严惩市场乱象,着力净化市场环境。

统计数据显示,深交所全年共向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发出监管问询函件3618份,内容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规范运作等方面,发函数量较去年大幅增加。

制度体制上,深交所持续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体系。深交所持续推进差异化监管,逐步建立适应不同板块层次特点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完善行业监管要求,新制定LED、医疗器械、土木工程建筑、快递、零售等5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优化分类监管,从年报交叉双重审核、承诺事项履行等维度构建高风险公司立体化监管体系。

监管实践中,深交所强化对高风险公司及突出问题的监管。深交所密切关注重点风险公司,取消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直通权限,制定专门风险应急预案;稳妥做好新都酒店、欣泰电气退市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欣泰电气先行赔付工作;继续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高送转与业绩匹配性、股东减持计划及二级市场减持的联动核查,多措并举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现金分红意识,深入研究高比例质押、控制权争夺等市场新情况,依法主动行使一线监管职能。

事后违法违规处罚上,深交所加大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深交所持续强化对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处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平稳运行的微观基础。深交所全年累计发出关注函400份,监管函398份,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143次、通报批评343次。

探索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长期以来,交易所一线监管手段较为单一,针对监管对象等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检查实践不多。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党委关于进一步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的要求,提升对上市公司等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效能,增强一线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威慑力,深交所2017年成立合规检查部,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检查工作,不断完善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深交所稳步开展上市公司联合现场检查,积极落实与各地证监局签署的《监管协作备忘录》,先后派出50余人次参与四川、深圳、宁夏等地证监局的29个上市公司联合现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涉及恢复上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等。通过联合检查,深交所与证监会派出机构逐步探索建立了高效、顺畅的合作监管机制,有效形成系统内监管合力。

深交所认真组织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2017年10月,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启动了对部分拟IPO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严把拟上市公司质量关。

深交所表示,2018年将持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核心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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