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作出严格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
产经观察
夏金彪
已延续18年之久、“超期服役”的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终于开始修订。日前,由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作出严格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我国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最高车速,还是整车质量,都早已超出了现行标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在各地多有所见,造成很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标准修订已成当务之急。
据报道,现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曾在2002年底启动标准修订,但由于生产企业、骑行者、行人及交通管理等各方利益难以达成一致,先后易稿12次。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标准修订工作是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
不难发现,此次“新国标”兼顾了生产企业、骑行者、行人及交通管理等各方诉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定位,认为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新国标”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新国标”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让消费者获得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减轻对骑行者的体力要求,提高出行效率。
目前,由于电动自行车现行标准存在缺陷、国家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企业违规生产销售了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有的企业甚至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超标车辆包装成“非机动车”,并“宣传”无需取得机动车号牌、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误导广大消费者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据业内估计,市场上超标电动自行车超过了半数以上,“新国标”一旦推行,将引发行业洗牌。
鉴于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新国标”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一年的过渡期,给企业留下一定的缓冲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此外,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可以预见,随着“新国标”的实施,一批落后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有利于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产业整合做大做强。此外,“新国标”倡导轻便、智能、绿色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将倒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新国标”为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提供了依据,但是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乱象,还有待各地的质检、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