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指出“恋爱险”(如“鹿晗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规定。
其实这种奇葩的保险产品并非罕见的炒作,之前就有很多类似的产品出现,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产品出现呢?甚至连监管机构都专门发文来指出这种产品的奇葩甚至不靠谱之处。
原因就在于这种产品是互联网机构借助明星的超高流量与人气来进行蹭流量,引流的产品,这种产品其实往往费用很低,纯粹就是为了借助明星流量实现自我炒作增值的目的。
而购买此类“保险”产品的人群心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是此类明星的粉丝。明星的粉丝往往具备着只为了明星而不在乎到底为此支付了多少钱,这种行为无法用纯粹的经济学思维来判断,消费者因为追星所发生的购买行为完全就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这种行为的效用来源于心理效用,而非实际的价值,所以对于这种追星产品的存在并不让人意外。
二是纯粹的赌博心理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场或有或无的赌博远比一场可以确定的收益来的更有价值,明星分手与否这种行为完全是无法进行经济预测的行为,如果进行赌博的话,不论之后明星是否分手都会给购买者带来更多的刺激。即使不获得赔付也会产生乐趣,这种乐趣才是很多人购买的根源。
这一点需要大家考虑,但是归根结底这种产品就是一种纯粹的非理性产品,它的存在只能代表互联网经济在某一方面的极端非理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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